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 答疑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 WWGKZBCG-W-2024-015)号答疑澄清如下: 一、 澄清部分 原招标公告: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原描述为: 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亳州市第二完全中学、名仕豪庭、天润花园小区、丰水源小区、华佗镇政府、区社会福利院。 2 项目规模: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60万元。 现修改为: 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亳州市第二完全中学、名仕豪庭、天润花园小区、丰水源小区、华佗镇政府、区社会福利院 等 。 2 项目规模: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60万元。 二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02 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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