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 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一、我局拟实施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二、本次公开比选的概况如下:1.项目名称: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2.建设性质:扩建。3.资金及资金来源:各级教育专项资金。4.工作期限:从签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合同》开始,60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工作,满足验收后60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工作。5.工作内容:(1)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专家评审、报批等工作;(2)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专家审查、备案工作;(3)提供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报告表、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6.质量要求:受委托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的规范进行,通过相关部门(或专家)审查合格。对不符合要求的,业主方有权要求受委托方进行返工,若返工过程对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三、资质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受委托人公司(或单位)须具有编制能力或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独立法人实体。四、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26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中午12点至1点休息),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地址:清镇市百花新城综合大楼)。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3、被委托人在委托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金交纳证明(盖单位财务章)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5、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副本(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注:1、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3、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与本公告不一致以及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均视为不合格。4、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5、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6、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六、参加竞标的竞标申请人,报名时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取有关资料。招标人:清镇市教育局 (签章) 联系人: 何紊 联系电话:0851-82522146 日期:2024年1月23日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业主单位全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并在境内注册的(比选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xxxxxx)作为我公司受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公开比选活动,授予他代表我公司对该项目报价进行公开比选、签订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事宜的权利。特此委任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正面 法人身份证反面 授权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正面 委托人身份证反面 委托单位: (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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