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神鹊茶场生产步道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ZK-2024-03-05-(磋)采购预算:2239961.47元最高限价:2239961.47元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5日?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备案表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 袁工联系电话:17684114368 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中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鲁万超联系方式:18286816045五、附件附件信息:附件.pdf109.3K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相关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1.上述证照因超过有效期由于相关行政部门暂缓办理续期原因未办理续期的,需提供相关行政部门暂缓办理续期的相关证明文件视为有效;2.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有效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印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第二节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建设地点1.工期(日历天):40天(日历天)2.建设地点:观山湖区朱昌镇神鹊茶场内(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由朱昌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验收规范: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三、售后服务:四、质保期1.项目保修期:项目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壹年,按《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五、付款方式:工程签订合同,承包人进场,支付30%预付款。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由承包人按要求据实报送进度申请资料,报监理单位(如有)审核后,报发包人复核审批,发包人按复审金额控制拨付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进度款合计支付总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的60%。工程完成,由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按程序报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为准;审定出具正式报告后,发包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已付部分多退少补)。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承包人已履行该期限内的质保责任后,一次性全部付清(不计利息)。六、履约保证金:七、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八、其他要求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3、拟投入本项目驻场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为准);(2)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其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上述人员的,作无效标处理。4、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材料:4.1供应商须提供《工期承诺书》及《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格式详见商务要求的其他材料-附件1);4.2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如需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须征得采购人同意。4.3供应商须承诺:在贵州省内无拖欠民工资的相关投诉或不良记录,否则一经查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拖欠民工资。工程结算时并附真实有效的农民工资发放花名册。若供应商拖欠农民工资,造成劳务纠纷导致上访事件发生,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工程结算手续,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4供应商须承诺:因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含安装水电表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5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施工必须符合现行最新消防规范要求,并按此要求进行消防设施工,费用含在投标总价内。4.6供应须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出现挂靠资质、出借资质等情形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5、项目质量保证要求:5.1为保证项目质量,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项目实施管理人员须到位。5.2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不服从采购人安排,在收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单》三次整改仍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情况下,采购人有权清场及追究成交人相应违约责任。5.3在签订合同前后,如发现成交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审计报告、资金证明、人员证书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双方合同终止。且成交人在此期间所消耗的一切人力、财力和物力及已完成工程量业主方均不予认可、计量,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人应当予以赔偿。5.4在项目完工验收后,成交人提供客观、完整、规范的竣工资料,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项目结算评审。6、投标报价:6.1本项目投标报价及费用:供应商的投标价应是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项目报价应包括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利润、税金、五险一金、风险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各项应有费用。6.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踏勘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本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的,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9、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无偿提供相应份数,且与上传到交易中心系统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还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向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1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中标后需按要求与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人民政府签订方合同,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第三节图纸附件(如有可上传)第四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商务实质性条款技术实质性要求备注1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的所有内容无2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组长在线组织评委商议,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的原则进行讨论,组长根据最终讨论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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