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关于2024-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择优选择2024-2025年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诚邀具有合格资质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2024-2025年度委托的政府采购和自主采购(指非政府采购项目)及相关采购业务活动、政策咨询及各类统计等。 二、代理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和固定场所。 (二)须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目录中的注册代理机构。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设备等办公条件。 (四)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 (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 四、报名要求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2024年1月26日下午18:00前(工作时间)指派一名代表携带本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602室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9日12时00分截标前到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602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一)投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1.2024-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选聘申请表。 第二部分 2.投标函;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4.委托他人参与选聘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目录中的注册代理机构;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 7.营业场所及硬件设施情况; 8.服务方案及廉政措施等; 9.2021年1月1日至今已代理完成的与交通行业有关的招标代理项目(最多提供10个,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为准) 10.诚信承诺书; 11.其他申请人认为必须的材料。 注:投标文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第1项《2024-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选聘申请表》,单独装订递交;第二部分为第2-11项,合并装订成册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自备)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3.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4.字迹潦草、表达不清、资料遗漏、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材料可能会影响选聘结果; 5.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或加盖单位的公章。 (三)投标材料的份数 第一部分13份;第二部分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中标及结果公示 投标截止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组织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会将按照选聘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并将中标的代理机构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官网上公示。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蓝柳宁,0771-2115900。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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