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主校区A11栋二楼小卖部招租(3年)项目交易公告

挂牌价 500,000 元/年 保证金 50,000 元 租赁期限 3年 租赁面积 300 00 m² 承租押金 10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续租金以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出租方账户信息为:账 名:梧州学院账户号:20305301040001988开户行:农业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续租金以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出租方账户信息为:账 名:梧州学院账户号:20305301040001988开户行:农业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 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项目 名称 梧州学院主校区A11栋二楼小卖部招租(3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 24-40 挂牌价 500000元/年 登载网站 www bbwcq com 交易保证金 5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梧州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4 年 1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出租标的 自由报价 时间 : 2024 年 1 月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 10 :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 出租方 承诺 我方(梧州学院)作为 出租方 ,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 房屋所有权或 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交易所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 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年)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备注 1 梧州学院主校区A11栋二楼小卖部 300 500000 100 50000 100000 3年 仅 允许 商铺零售经营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梧州市富民三路72号梧州学院A11栋二楼,处于梧州学院北校区内的学生宿舍生活区内,校区容纳学生约12000多人,日人流量较大,已形成一定的商业经营环境。所在区域配套设施齐全,水电通讯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商业集聚度较高。综合各项区位因素,评估对象所处地理位置较为优越。 备注: 1 标的 按 现状招租 和交付 , 意向承租方 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 、 向 出租方 咨询。 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 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 接受 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 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 标的存在原承租人 的, 同等条件下 该 标的 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 原承租人 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 ,项目 将采取网络竞价 方式 确定 承租人 ,行权方式如下:(1)原 承租人 与其他 意向承租方 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 承租人 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 意向承租方 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 承租人 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 意向承租方 无更高报价时,原 承租人 为最终 承租人 ;如其他 意向承租方 继续报价,而原 承租人 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 意向承租方 为最终 承租人 。 4 标的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5 不设立居住权。 公开招租 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方 决策文件类型 梧州学院校长会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 租赁 相关其他条件 1 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 标的用途:只能经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文体用品、副食品、粮油、饮料、冲调等一般超市经营品类,不得经营奶茶等现调饮品、烤火腿肠等现场加工的食品,不得经营烟酒,不得经营校方禁止使用的违章电器。开展营业时,承租方所出售的商品品种、价格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 承租人不享有免租期。 4 装修费(含水电安装等)及经营所需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等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全部由 承租方承担。 装修方案要符合小型超市的经营的要求,必须按相关消防法规和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在校园内开设小卖部所需的各类证照,并按时年检。 5 建议承租人应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6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意向承租方 资格条件 1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 校区内已承租食堂和小卖部的租户及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4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本项目竞价服务费金额为按成交价格半个月租金金额计收,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 上传材料的 纸质 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 会员注册、报名 ‘)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另行通知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续租金以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 出租方账户信息为: 账 名:梧州学院 账户号:20305301040001988 开户行:农业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 标的交割 1 交割时限:首期租金、 履约保证金 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 履约保证金 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 出租方 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 秒 竞价阶梯:100元/次 竞租 登记 竞租 登记手续 一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 需在报名截止日1 7 : 0 0之前自行登录 交易所网站 (http://www bbwcq com/) ,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 并上传报名材料 。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 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 或单位负责人 ) 身份证明及其 身份证 (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 2) 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 附件 1 ) ; ③ 原租户上传《租赁合同》。 ( 备注:以上 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 2 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 对 意向承租方 上传的报名 材料予以审核 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 材料 需要更正的 , 意向承租方最迟应 在 自由竞价结束前 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 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 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 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 , 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 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 意向承租方 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 e 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 则确定 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00) ,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 承 租 方, 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 承租 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 出租 方原因,如意向 承租 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 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交易所扣除 意向承租 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 出租 方有权扣除意向 承租 方已交纳的 剩余 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 出租 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 承租 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 承租 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 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 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 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 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 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 ejy365 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 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4 现场踏勘:出租方将于202 4 年 1 月 23 日 10:00统一组织意向承租方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前往梧州学院行政楼一楼集中(根据学校安保相关需求,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校,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74-5820930)。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林经理 0771-5757533、18707711554 报名咨询 金 经理 0771- 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0771-5880618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五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 授权委托书 doc 2 标的照片 rar 3 租赁合同(范本) doc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 1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 校区内已承租食堂和小卖部的租户及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4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 1 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 标的用途:只经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文体用品、副食品、粮油、饮料、冲调等一般超市经营品类,不得经营奶茶等现调饮品、烤火腿肠等现场加工的食品,不得经营烟酒,不得经营校方禁止使用的违章电器。开展营业时,承租方所出售的商品品种、价格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 承租人不享有免租期。 4 装修费(含水电安装等)及经营所需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等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方案要符合小型超市的经营的要求,必须按相关消防法规和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在校园内开设小卖部所需的各类证照,并按时年检。 5 建议承租人应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6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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