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至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重)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至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重)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 年至 2027 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至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重 ) 1.2项目编号: WYYCG2024002( 重 ) 1.3预算金额:144000元。 2.采购需求:2.1为采购人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涉法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2.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 3.申请人 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在国内注册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报名须知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本次 磋商的供应商可 于 2024年1月24日至1月31日 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南 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报名,报名通过方可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 报名所需材料:有效的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律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收原件除外),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2 月 4 日 15时00分整,谈判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十二楼采购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 4 年 2 月 4 日下午 15:00分,地点: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十三楼会议室。参加磋商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律所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8.公告媒体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采购人公告栏 9.本次采购联系事项1.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李 工 0771—3312669 2.投诉监督: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及电话:韦桂媛 0771—3311301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 4 年 1月 24 日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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