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运河马道枢纽电磁铁招标 EH-39-ZBCG-202401-002 项目名称: 平陆运河电磁铁采购方案 公告 公告标题:平陆运河马道枢纽电磁铁招标 公告内容:1. 招标条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 平陆运河枢纽3标项目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采购6台3.5t电磁铁(设备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在中交二航局平陆运河枢纽3标项目经理部。根据该项目钢筋加工吊装施工方案要求,拟在钢筋加工厂房安装6台起重能力为3.5t电磁铁,用于项目钢筋加工施工期间的钢筋装卸工作,计划2024年2月份进场。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计划交货期 备注 1 3.5t电磁铁 3.5t 台 6 2024.2.15 起重量达到3.5T停电保磁25分钟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账户名称: 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银行帐号: 20002301040002289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7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获取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229号原县交通局办公楼3楼52号 联系人:罗领、李俊 电话号码: 0771-5380825 手机号码:15927288930、13855338066 传真号码: 0771-5380825 2024年 1 月 23 日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平陆运河3.5吨电磁起重机招标文件(1).doc下载 物资信息: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其他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无 1 台 2 其他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无 1 台 3 其他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无 1 台 4 其他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无 1 台 5 其他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无 1 台 6 其他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无 1 台 序号类型标题环节发布时间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ec.ccccltd.cn/PMS/moredetail.shtml?id=sjN7r9ttBwLI2dpg4DQpQb68XreXjaqkS2JQxUxuL5i10fZTCLCagXX5B/CCLxrNujM2HfHDFD1Uku1QXFoPLomDvHhKUmXmdFiQoG1S49xUku1QXFoPLrC6c+4EPKbbGmhM9vS/fr9WRFxeAJJDCVtXDy8n/F1o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陆运河枢纽3标3.5t电磁铁采购招标文件二〇二肆年壹月平陆运河枢纽3标3.5t电磁铁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H-39-ZBCG-202310-002招标人: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1月2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资格要求14.招标文件的获取25.投标文件的递交26.发布公告的媒介27.联系方式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7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35.开标146.评标147.合同授予158.纪律和监督16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标办法25综合评估法251、评标方法262、评审标准262.1初步评审标准26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73、评标程序273.1初步评审273.2详细评审27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283.4评标结果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一、合同文本格式29二、履约保证金格式30第五章供货要求31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31二、设备需求一览表31三、技术性能指标31四、检验考核要求32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目录37一、投标函38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0三、授权委托书41四、联合体协议书42五、投标保证金43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4七、分项报价表45八、资格审查资料46九、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57十、技术支持资料58需提供以下资料58十一、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59十二、其他资料601.第一章招标公告平陆运河枢纽3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平陆运河枢纽3标项目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采购6台3.5t电磁铁(设备名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在中交二航局平陆运河枢纽3标项目经理部。根据该项目钢筋加工吊装施工方案要求,拟在钢筋加工厂房安装6台起重能力为3.5t电磁铁,用于项目钢筋加工施工期间的钢筋装卸工作,计划2024年2月份进场。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序号包件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计划交货期备注13.5t电磁铁3.5t台62024.2.15起重量达到3.5T停电保磁25分钟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3日14时30分至2023年1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账户名称: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银行帐号:20002301040002289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229号原县交通局办公楼3楼52号联系人:罗领、李俊电话号码:0771-5380825手机号码:15927288930、13855338066传真号码:0771-53808252024年1月23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229号原县交通局办公楼3楼52号 联系人:罗领 、 李俊电话: 15927288930 、138553380661.1.3招标组织单位名称: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229号原县交通局办公楼3楼52号 联系人:罗领 、 李俊 电话: 15927288930 、13855338066 1.1.4招标项目名称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公司马道枢纽3.5t电磁铁招标1.1.5工程项目(使用单位)名称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公司马道枢纽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适用于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公司马道枢纽3标3.5t电磁铁设备采购招标1.3.2交货期交货期: 2024年2月29日前1.3.2交货期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2024年2月25日前1.3.3交货地点中交二航局平陆运河马道枢纽项目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1.4.1资质要求营业范围(营业范围与营业执照一致);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他认证证书等。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1.4.1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4.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设计生产或销售类似设备的能力和业绩。1.4.1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1.4.1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能够满足工程施工有关规范和标准,满足工程项目业主的要求,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使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的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要求及建设地区的各种情况、沿线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和设施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但应满足下列要求: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当联合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同时,全权代表一方自身的行为能力和经济实力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1.9投标预备会þ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0.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1.10.4偏差þ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形式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任何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应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率)税金=不含税价*税率(1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xxx元;þ无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þ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7 日14账户名称:中交二航局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账号:20002301040002289境内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þ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6.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提供纸质版: 正 副þ提交电子版3.6.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和单位电子章,或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纸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电子投标文件: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纸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电子投标文件:无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14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网上投标若需要同时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说明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地点5.1开标的时间2024年2月7日14时30分5.1开标的地点开标地点: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线上开标6.1.1评标小组的组建评标小组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交建供应链系统公示期限: 3 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1履约保证金þ无;¨有,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的5%提供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四章)或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采取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9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þ是10.1出口管制合规供应商应知晓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Second Harbo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在本项目拟提供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采购人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10.2支付方式付款条件: 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第3个月内,买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5% ;2.第二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第6个月内,买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5% ;3.第三次付款:设备验收合格后第12个月内、且货物在质保期内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买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合同价款使用现款支付或使用期限为 6 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组织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供货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分项报价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支持资料;(11)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报价表。如招标人没有对招标要求进行实质性调整和变更,投标报价不能随意调整。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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