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防城港至来宾4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01 公告内容附件下载,文件请用音频播放器或者360浏览器打开2024年防城港至来宾4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TZX-24-0016)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招标条件本2024年防城港至来宾4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00万元,招标人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合计氧化铝运量约40万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4年防城港至来宾4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2024年防城港至来宾4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运输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3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若所提供的合同有缺页,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业绩②资金往来证明(指结算单据和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资金往来证明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4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3日17时00分到2024年01月30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七、其他2024年防城港至来宾4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TZX-24-001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防城港至来宾4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2.2项目公司:广西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企业。2.3项目实施地点:防城港地区、来宾地区厂区或仓库。2.4项目规模:合计氧化铝运量约40万吨。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招标范围:防城港至来宾40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限定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汽运)。2.7服务期限:暂估365个日历天(其中氧化铝暂估执行期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实际以运输量执行为准。2.8项目概算/概算:3200万元2.9项目类别: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运输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3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若所提供的合同有缺页,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业绩②资金往来证明(指结算单据和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资金往来证明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4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3日17时至2024年1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6.发布公告的媒介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ygcg/index)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7.相关说明7.1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7.2标书款支付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限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7.3文件下载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7.4CA办理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5帮助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7.6其他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8.联系方式8.1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孔经理联系电话:0771-5713992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13楼8.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谢毕乐座机:0771-5897190邮箱:gtzx_xh1@163.com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8.3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平台客服电话:4000200518转1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0.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管理中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管理中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13楼联系人:孔经理电话:0771-5713992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联系人:谢毕乐电话:00771-5897190电子邮件:ggtzxxh1@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名(盖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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