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随车起重机 >5t182.0台班平板拖车95.0台班附件下载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月 随车吊询价采购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不锈钢挡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大新至凭祥高速公路总承包№5合同段二分部工程项目 二、结算支付方式: 1.机械租赁形式为按台班租赁。机械租赁最低为半个台班,不足一个台班按一个台班结算;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要求,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因设备发生故障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未能正常使用,造成误工后,扣除相应天数(超过4小时即按一天计)的租金。 2.设备结算时必须依据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签认、机械主管部门确认的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季度结算周期即从本季度 1 日到本季度 30 日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办理货款结算人应是本合同约定的人员,并须持有乙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3.乙方接受货款的账户应是本合同约定的账户,户名与乙方的法定注册信息一致。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账户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如乙方接受货款的账户与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提供法定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 10 日持机械运转记录表到甲方物资设备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按约定向甲方开具等额税率为13% 的合法合规的增值专用发票,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结算审批返回项目后,甲方向乙方付款。每月支付结算货款的60-70%,剩余30-40%计入次月欠款中,次月再行支付60-70%,以此类推。付款方式:票据支付或银行转账(票据支付占50%,建行E信通,贴息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技术质量要求: 设备进场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型号,如发现型号不符,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相应型号设备,更换期间发生的进出场费、检测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进场的租赁设备年限为3年以内,随车起重运输车设备、平板运输车设备租赁各自带操作人员1名,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 四、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指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1、交货方式:甲方根据需求通知乙方订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根据甲方需求计划发货,本次采购清单根据甲方需求量分多批次发货、送货。 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落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结束;交货地点: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大凭5标施工现场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 4、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陈春妮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 靳博儒 联系电话:17777425397 联系电话:13317612940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月随车吊询价采购公告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不锈钢挡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注意事项: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4、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大新至凭祥高速公路总承包№5合同段二分部工程项目二、结算支付方式:1.机械租赁形式为按台班租赁。机械租赁最低为半个台班,不足一个台班按一个台班结算;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要求,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因设备发生故障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未能正常使用,造成误工后,扣除相应天数(超过4小时即按一天计)的租金。2.设备结算时必须依据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签认、机械主管部门确认的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季度结算周期即从本季度1日到本季度30日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办理货款结算人应是本合同约定的人员,并须持有乙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3.乙方接受货款的账户应是本合同约定的账户,户名与乙方的法定注册信息一致。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账户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如乙方接受货款的账户与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提供法定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10日持机械运转记录表到甲方物资设备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按约定向甲方开具等额税率为13%的合法合规的增值专用发票,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结算审批返回项目后,甲方向乙方付款。每月支付结算货款的60-70%,剩余30-40%计入次月欠款中,次月再行支付60-70%,以此类推。付款方式:票据支付或银行转账(票据支付占50%,建行E信通,贴息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三、技术质量要求:设备进场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型号,如发现型号不符,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相应型号设备,更换期间发生的进出场费、检测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进场的租赁设备年限为3年以内,随车起重运输车设备、平板运输车设备租赁各自带操作人员1名,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四、计价方式:固定单价指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1、交货方式:甲方根据需求通知乙方订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根据甲方需求计划发货,本次采购清单根据甲方需求量分多批次发货、送货。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落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2、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束;交货地点: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大凭5标施工现场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4、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五、编制报价函要求: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陈春妮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靳博儒联系电话:17777425397联系电话:13317612940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3日报价表物资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需求数量出厂价(元)综合费用(元)含税落地单价(元)税率(%)不含税落地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发站运距(KM)备注物资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ABCD=B+CEF=D/(1+税率)G=A×D地点运距(KM)备注11#人孔井RPC盖板575*850*60块3062手孔井RPC盖板760*760*60块12033#人孔井RPC盖板1340*635*60块249合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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