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2024年度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辅助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现就“2024年度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辅助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2024年度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辅助服务 (二) 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4万元 (三)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项目 需求描述 指标量化 完成依据 1 线上抽查 每日抽查社会化服务系统,定期通报抽查情况。 每日抽查1次,17个镇街,每周通报1次相关抽查情况 工作台账及相关报表 2 开展督导检查 组织开展和参与我区重点人群工作督导考核和实地检查,检查工作台帐、实地抽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各镇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每年至少完成2轮对全区17个镇街的督导检查 工作台账及相关报表 3 重点个案 对于各镇街通报的高风险、疑难个案进行重点跟进,做好相关工作。 不少于2个/年 工作台账 4 协助整理归档收文发文、工作台帐 协助区司法局重点人群组专班将上级单位下发文件、通知及专班转发、下发文件、通知、日常工作台帐等整理归档 按实际收文、发文数量按月整理归档,包括电子档和纸质档 相关文档及目录 5 报送各类排查评估数据 协助区重点人群组专班整理报送各类排查评估数据 按实际工作需要 相关报表 6 组织区重点人群组联席会议 协助区重点人群组专班组织区重点人群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做好相关会务安排及会议通知等 每年2次 相关会议通知、纪要等 7 其他应急工作 协助区重点人群组专班完成市、区交办的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 工作台账 总工时 5069小时 二、 供应商报价 (一)报价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价方式: 1.本次采购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至询价地点(邮寄无效),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2.报价文件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报价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 3.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4.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5.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报价文件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28室)。联系人:柳先生,电话:020-89851292。 (三)报价规则: 1.供应商资质条件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等不适合承接本项目的情形。 2.报价文件 (1)供应商情况介绍; (2)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报价书(加盖公章); (6)供应商资格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3.报价要求 (1)要求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恶意低价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报价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采购公告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资料、管理、调研、咨询、研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询价单位根据工作范围自行测算报价。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四)补充事项 1.根据采购服务工时数,服务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人员,合同签订2周内上岗,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有中途缺岗或离职,须在2周内补充相应的人员,并延长相应工时。 2.服务供应商配备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或教育学知识背景优先,如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大专学历;(3)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责任心强,有爱心,工作积极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5)会粤语、有驾驶证优先。 3.服务供应商须与专职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专职人员工资福利、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费用。服务供应商专职人员须按照采购人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专职人员服务,服务供应商专职人员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与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冲突。如确需在双休日或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的,应按规定给予加班补贴或者安排补休。 4.如服务供应商与专职人员发生劳务纠纷,服务供应商应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5.为确保服务质量,根据采购人设定的指标每季度进行考核评估,中标单位根据评估意见,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和措施;合同期满前1个月进行验收。 三、 成交规则 (一)评审时间:2024年2月5日。 (二)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价采购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综合考虑供应商资质、服务、售后等多方因素,综合评定确认供应商,质量、服务相同,分数最高者中标。 (三)评分标准: 2024年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辅助服务项目评分标准如下表 序号 类型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商务部分 企业规模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提供齐全资格证明材料的得20分,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0 项目业绩及服务能力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独立承接过广州市、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委托的购买辅助服务合同,得30分;独立承接过其他行政部门委托的购买辅助服务合同的,得20分;独立承接过市、区级国企单位购买辅助服务的(含购买工时服务、劳务外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等),得10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信息页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0分。) 30 2 技术部分 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需包括购买工时服务的需求分析,质量控制、安全保密情况,项目管理、进度安排、提供工时服务人员的薪酬福利情况等。在保障项目工时服务达标的情况下,提供工时服务人员的薪酬最高者,综合评价为优等。评价为优得36-40分;评价为良得31-35分;评价为中得21-30分;评价为差得0-20分,未提供不得分。 40 3 价格部分 价格 按价格高低得分,设置1.2.3.4.5.6.7.8.9.10分档次,价格最低者为10分,次低者为9分,以此类推。 10 4 合计 100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28室)。 联系人:柳先生,电话:020-8985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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