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无 发布时间:2024-01-24 10:16:51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山市中心城区桥梁设施维护项目(2024-2026年度)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二、采购品目名称: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1日止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五、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0号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60-88302891(二)采购代理机构:智林招标(广东)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206卡(之十一)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60-88889687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x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心城区桥梁设施维护项目(2024-2026年度)2.采购计划编号:待定3.采购项目编号:待定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9,708,800.00元(最终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约3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服务期内因城市管理工作改革或其他政策调整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可提前1个月通知终止合同,无需另作赔偿或补偿,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做好交接及人员安置等工作。7.由中标人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其他潜在危险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的赔付。以及采购人认可的市政设施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过错导致财产损失)需要采购人的赔偿由中标人负责(包括协商调解诉讼),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赔偿款、承担诉讼费等)。8.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城市桥梁(含天桥、车行隧道、人行地道等)设施的日常巡查、设施设备的保养、值班监护管理和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投标人须对以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违法分包本项目。1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内容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内容作适量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采购文件约定的条款作出实质性的变更。14.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15.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16.重要说明16.1.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请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16.2.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有其他问题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内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开标前未提出的则视同投标人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17.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出现消极投标或围标串标等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二、主要商务要求1.标的提供的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约3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服务期内因城市管理工作改革或其他政策调整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可提前1个月通知终止合同,无需另作赔偿或补偿,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做好交接及人员安置等工作。2.标的提供的地点:中山市中心城区,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3.付款方式:3.1.巡查值班费:当月巡查值班费在下一月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当月巡查值班费的95%,服务期结束后支付至市财政局结算审核价的100%。(当月支付的巡查值班费=(每月巡查值班费-当月扣罚费用)×95%);3.2.维护费:每年度维修工程每月累计计量,当月维护费经监理单位核准后,按中标人工程结算计量价支付50%,待采购人年度结算初步审核后支付至年度初审价的80%;服务期结束后支付至市财政局结算审核价的100%。4.验收要求:4.1.中标人应执行有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维护维修工作。4.2.本项目依据《中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维护服务扣罚和评分标准》、《中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维护服务质量评定办法》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质量评定须达到合格水平。★5.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根据《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符合中小企业资格的中标人如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履约承诺书代替履约保函,其他企业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服务期满,双方完成维护资料和设施交接手续后,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6.报价要求:6.1.报价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需精确到1%,最高投标上限价为95%,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折扣率报价范围:0%≤折扣率≤95%,不能为负数或不得超过投标报价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计算公式:例如服务单位的中标折扣率为90.00%,每月巡查值班费=中介预算每月巡查值班费×90%。6.2.计费方式:6.2.1.巡查值班费根据中介预算和中标折扣率进行计费;6.2.2.维护费根据实际工程量和中标折扣率进行计费,按实结算。6.3.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为中标人完成本采购项目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桥梁设施维修费、电梯维修保养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7其他7.1.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保报酬及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劳资双方之间的各种纠纷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得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作;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的费用、律师费、行政处罚金、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及开支)。7.2.中标人工作人员在维护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得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作;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的费用、律师费、行政处罚金、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及开支)。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一)人员、机械设备、办公场所要求1.中标人投入的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表一人员基本配备表”所要求的数量、专业职称要求。表一要求的巡查人员、值班人员、启闭桥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须在合同约定生效之日前全部到位,中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投标时提供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投标人为其购买任意一个月的参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入职证明复印件)。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全职工作于本项目,不得兼职其他项目。表一人员基本配备表岗位人员人数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岗位培训)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土木工程、结构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土木工程、结构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1土木工程、土建类、土建施工类、市政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施工员证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1无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1证或C2证或C3证)项目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1★无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证项目管理人员资料员1无要求具备资料员证项目管理人员巡查人员3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无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巡查人员3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有关工作证明)无要求中山三路地下车行通道值班人员3无要求富华总站人行通道电梯、自动扶梯6无要求负责各电梯的日常巡查、接听电梯故障报修来电等,要求不得少于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员证西郊天桥电梯6无要求无要求中山一桥电梯6无要求无要求东苑南地下人行通道值班人员(有升降平台)1无要求康华路地下人行通道值班人员(两条通道,有升降平台)2无要求岐江桥、光明桥、员峰桥管理员16无要求负责三座开启桥的值班,以及每天凌晨启闭桥梁的工作,要求不得少于3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中山二桥值班3无要求备注:①中山三路地下车行通道需安排3人进行24小时值班;②富华总站人行通道有3座直梯、7座自动扶梯,西郊天桥有4座直梯,中山一桥有2座直梯,共9座直梯、7座自动扶梯,直梯和自动扶梯的运行时间为每天6:30—22:30,分2班值守,每班3人,共6人;③东苑南地下通道和康华路2座地下通道都有升降平台,升降平台运行时间为每天7:00—22:00,各安排值班员1人,共3人;④员峰桥、光明桥和岐江桥启闭桥梁时,光明桥和岐江桥各需安排4人(操控室1人,两岸闸门各1人,转换航道信号灯及钢缆观察1人),员峰桥由于机房位于桥底,除上述安排外,需增加1人负责桥梁升起角度及周围环境的观察,需安排5个人;另每座桥安排1人白天值班,要求24小时均有值班人员在岗,共16人;⑤中山二桥24小时须有值班人员在岗,分3班,共3人。★2.中标人须按不低于“表二机械设备基本配置表”的要求配备机械设备,但不限于表二的设备和数量,投入机械设备的数量必须保证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所有设备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配齐、到位。表二机械设备基本配置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参数备注1小汽车2辆5座以上,排量1.3L或以上巡查用车2巡查船1艘限载人员6人或以上用于巡查跨岐江河的大型桥梁以及应急3货车2台核定载货1.25吨或以上维修施工用车5发电机组2台30KW或以上注:提供上述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年检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年检有效期内的船舶国籍证书、设备的购买发票),若上述设备是属于租赁的,除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或承诺:服务期内,保证能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位于中山市内的履约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地点、投入项目人员)。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起1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或承诺:自本项目结果公告经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提交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拟投入人员和相关设备的证明资料原件交至采购人进行审核验证。若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人员和相关设备的证明资料不相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二)技术和质量要求1.中标人应建立健全服务实施方案和安全防护制度。2.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桥梁(含天桥、车行隧道、人行地道等)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保证桥梁及附属设施完好、运行正常。主要工作如下:2.1巡查工作:2.1.1由专职巡查人员负责对结构变异、桥及桥区施工作业情况、桥面系、限载标志、交通标志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日常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2.1.2巡检主要内容:检查桥梁各组成结构的完好状态(具体内容参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17));检查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情况;检查博爱路预警铁链状况;检查违规占用或在桥梁上挂设管线的情况并对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检查桥梁限载标志及交通标志等各类标志设施的完好情况;负责暴雨、台风期间的应急值班巡查和防御工作;配合开展市政设施的强化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清理桥梁设施上的杂草、违法广告;检查、清理桥梁伸缩缝和泄水孔;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对桥梁隧道进行清洗,验收标准为清洗后无灰尘附着、无明显泥渍;每天对中山二桥早晚高峰进行双向车流量统计。2.1.3巡查人员:巡查人员6人,分3组,每组2人。巡查人员需经相关技术培训。2.1.4巡查频率: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第4.2.4规定的要求,和参照《TZSZX002—2022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根据城市桥梁的养护类别、养护等级和技术状况分为两个巡检周期,分别为1天一巡、不超过3天一巡。2.1.5巡查和值班员的到岗情况由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监督,采购人不定时进行抽查。2.2维修工作:2.2.1对桥梁主体结构的病害进行维修;2.2.2翻新油漆锈蚀、残旧的桥梁钢结构及栏杆等附属设施;1.2.3检修限速、限载、限高、桥名牌等桥梁警示牌、标志牌;1.2.4检修桥梁伸缩缝、排水设施、防撞龙门架、龙门架预警铁链、栏杆、隔音板以及其他附属设施;1.2.5维修出现破损的车行、人行地下通道及人行天桥铺装、栏杆;1.2.6负责桥梁消防、智能化、信息化等设施的维修;1.2.7负责桥梁管理室的维修;1.2.8负责桥梁电梯保养、年审及维修工作;1.2.9负责桥梁机械、液压、电动、钢丝绳等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1.2.10按要求对桥梁设施进行局部改造、完善,提升设施使用功能和品质;1.2.11按要求做好桥梁设施的应急抢险维修和安全隐患排除处置;1.2.12其他桥梁设施维护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1.2.13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第2.1.2—2.1.6条的规定,和参照《TZSZX002—2022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如属于城市桥梁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的保养小修、或是对一般性损坏进行维修,恢复其原有技术水平和标准的的中修工程,是维护范围内的工作;如属于对桥梁进行综合治理、补强、提高桥梁技术等级标准的大修、加固和改扩建工程可另外申请立项进行维修;1.2.14日常维修工作由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监督,采购人不定时到场检查,维修工作的质量需满足《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中的要求,工程量需经三方(采购人、监理方、中标人)现场核实后方可进行施工。2.质量标准2.1维护维修服务须符合有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维护维修工作;2.2依据《中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维护服务扣罚和评分标准》、《中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维护服务质量评定办法》进行维护质量评定,质量评定达须到合格水平。3.在维护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各种损失赔偿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为承包范围内的道路设施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采购人备存。5.由于偷盗原因产生的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修复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三)设施管养交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以及原管养承包单位进行设施核对和交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参加设施交接工作,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四)设施量调整因建设、改造或采购人工作职责范围变化等原因,城市桥梁设施可能出现增加或减少,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将增加的设施纳入维护内容委托中标人维护,但巡查值班费不因设施量的变化而调整。如果因设施量增加需要增加值班人员的,根据相关中标价和增加人员数量计算增加巡查值班费。中标人须按时按质按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办理桥梁设施的移交接管工作。(五)采购人配合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所列配合内容采购人将尽量配合解决,但不代表采购人全部接受,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投标人提出的配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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