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常态化管理工作项目信息公开 关于大鹏新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常态化管理工作项目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常态化管理工作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服务标准和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完成 2.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项目服务期间需有专人负责相关健身指导及体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文件撰写等工作。 (2)服从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安排。 3.中标人要明确项目组人员构成(人员资质、人数、从业经历)并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工作。 项目预算金额: 55万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202A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333807 电子邮箱:zhushiqi@dpxq.gov.cn 公告日期: 2024 年 1 月 22 日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需求表(体测站).docx 附件1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需求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常态化管理工作2.采购方式:自行采购3.采购预算金额:55万元4.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采购单位: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7.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陈工,0755-28333807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或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以承诺函形式体现);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目简介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充分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和掌握国民身体素质变化特征,科学指导全民健身,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大鹏新区建立了新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通过打造“体质测定、健身指导、运动干预”三位一体的社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运动健身指导等工作,免费为群众提供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运动健身指导等服务。2.项目采购范围:负责大鹏新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日常运作,按照广东省体育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考核区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要求,完成区级指导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指导站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市民提供免费公共服务;3.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完成四、商务要求1.项目管理需求:(1)投标人要明确项目组人员构成(人员资质、人数、从业经历)。(2)在项目实施阶段,不允许中途更换项目主要人员。按合同要求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3)项目各阶段需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4)定期与采购单位召开项目沟通交流会。(5)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质量控制手段,并落实执行。2.主要服务内容:(1)负责大鹏新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体育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考核区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要求,完成区级指导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指导站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市民提供免费公共服务;(2)全年开展体质测定工作,完成数量不低于上级布置的任务数,并按时将测定结果报市局,测试内容为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测试项目内容,并做好相关的数据整理和保管工作(含开展日常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3)指派专职人员(2人)负责相关健身指导及体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4)全年开展科学健身指导训练营不少于3场,在大鹏新区各大企事业机关单位及学校开展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内容相关的讲堂(如: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久坐、久站人群科学健身方法;肩颈、腰椎科学运动与预防损伤;体育运动与慢性病预防/如何预防三高;办公室科学健身等)单场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5)举办本地区指导站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健身指导能力、指导站运行管理能力、宣传推广能力等。(6)做好宣传工作,借助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2.服务期限、地点要求:(1)服务期限:一年。(2)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3)服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五、项目技术(货物、服务、工程)要求(1)、▲所有参加监测工作的监测人员必须经过深圳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培训考核并持有“深圳市国民体质监测人员上岗证”。提供《上岗证》扫描件10名以上(至少含3名女性);(2)、按照规范开展体质测定服务及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定期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告指导站工作进度和工作情况;(3)、▲每年11月底前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上报本年度不低于上级布置的任务数以上的测试数据和记录,并将原始测试数据卡交其验收,确保其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指派专职人员(2人)负责相关健身指导及体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5)、标准检测指标监测对象形 态机 能身体素质幼儿(3-6岁)身高、体重立定跳远、小球掷远、坐位体前屈10米折返跑、走平衡木、双腿连续跳成年人(20-59岁)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握力、坐位体前屈、纵跳、闭眼单足站立、选择反应时、俯卧撑、仰卧起坐老年人(60-69岁)身高、体重血 压肺活量握力、坐位体前屈、闭眼单足站立、选择反应时(六)监测人员、器材和数据管理所有参加监测工作的监测人员必须经过深圳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培训考核并持有“深圳市国民体质监测人员上岗证”,提供《上岗证》扫描件10名以上(至少含3名女性)。1、在监测过程中,禁止未持《上岗证》者参加测试。2、监测器材必须使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监测器材。3、要严格遵照《深圳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所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并将所测数据15个工作日内录入我市国民体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六、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 1月26日17:30分七、报名所需材料(每种资料提交一份)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不接受扫描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不接受扫描件)5.承诺函(加盖公章)八、报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5栋202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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