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9号首层 项目编号: GZ2024DG200193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362 5 ㎡ 截止时间: 2024-02-04 租赁期限: 6 年 出租用途: 商业 特 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报名指引 。 温馨提示: ① 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 gemas com 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 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支付方式 详见租赁合同。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9号首层 标的所在区域 越秀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362 5 平方米 租赁期限 6 年 出租面积描述 出租标的为越秀区天河路49号首层物业,共10间商铺,合计建筑面积为362 5㎡。承租方应确保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对租赁物业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并愿意以签约时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情况)承租出租标的。并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不因合同无效、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追究出租方责任。 免租期限 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为固定期限,无论因何种原因,装修期不予顺延。装修期内承租方需支付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垃圾费等其他费用。第四个月的租金要分摊在装修期中进行支付。 特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是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02-28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占用人不享有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23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经广州产权交易所公示3个工作日后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2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 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50000 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31119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 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 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 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 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 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 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 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署的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 gemas com 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3 意向承租方不得存在任何不诚信行为、存在违规行为被出租方提起诉讼或仲裁、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 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不得存在欠费行为。 4 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 2 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经营范围的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 出租方关于物业装修改造的相关要求,承租方除需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物业装修改造事项,同时也须将相关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批,待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 4 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出租标的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5 出租标的无一次消防验收资料,承租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完善该物业的消防装修整改及申报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消防专项验收后方可正常营业。不得以租赁物性质用途、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方合同全部保证金。承租方负责按政府部门和出租方的相关要求对出租标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消防整改及验收,消防整改及验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承租方不予整改或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约定全部保证金。 6 出租标的存在的简易建筑,若合同签订后,简易建筑因拆除不能使用,不作为承租方不能正常承租及拒付租金的理由,亦不构成承租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理由,相关风险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 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向出租方支付装修期租金及装修期满后三个月租金总金额。 8 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 9 出租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为20元/平方米/月,需与出租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水费为6元/吨;电费为1 6元/度。 10 承租方知晓出租标的无产权证明,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至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妥一切相关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合法合规经营。并承诺不会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拒绝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11 租赁期限内允许承租方对本租赁物进行分租,但不允许整体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出租物整体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作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收回出租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12 承租方知晓出租标的不提供管道天然气、排烟井、隔油池设备,禁止在出租标的内使用煤气、天然气。 13 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存在分租户占用情况,自行承担出租标的清场等相关事项,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及费用,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不得以出租标的存在分租户占用情况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因原租户未能及时退场原因导致承租方未能接收场地,交易双方可协议解除本次交易或租赁合同,互不追究责任,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14 承租方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 15 其他披露内容见公开资料租赁合同范本。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否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是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 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知悉租赁物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并承诺按相关要求做好。 3 我方承诺没有任何不诚信行为。 4 我方承诺没有存在违规行为被出租方提起诉讼或仲裁。 5 我方承诺没有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 我方承诺没有存在与出租方发生欠费情况。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崔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89160939、89160955 附件材料 天河路49号首层商铺租赁合同 pdf 查看附件信息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