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自购物资第二批第2次公开竞价公告GPS-01(UPVC管、HDPE管)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 自购物资第二批第2次公开竞价公告GPS-01(UPVC管、HDPE管).pdf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自购物资第二批第2次公开竞价公告GPS-01(UPVC管、HDPE管)(招标编号:SZ16GL-ZGWZ-02-02)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一、招标条件本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89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井1-综合井9)长度约9.24km,位于龙岗区,始于黄阁路和龙岗大道交叉路口,经黄阁路、龙平路,终于龙平路和碧新路交叉口。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以每次公告为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2日10时00分到2024年01月25日09时59分获取方式:铁建商城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铁建商城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铁建商城七、其他以公告为准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五联路37号联系人:侯军锋电话:17729179932电子邮件:sz16glwzcg@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自购物资第二批第2次公开竞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SZ16GL-ZGWZ-02-02包件号:GPS-01采购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2023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规格书(单独成册)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编号:SZ16GL-ZGWZ-02-0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工程名称: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1.2工程概况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井1-综合井9)长度约9.24km,位于龙岗区,始于黄阁路和龙岗大道交叉路口,经黄阁路、龙平路,终于龙平路和碧新路交叉口。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主要包含管廊通风、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管廊支架、监控与报警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FAS、BAS)、入廊给水管线等工程。1.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2.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价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根据需要中标单位需提供样品作为产品质量依据,如无法满足要求将以废标处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1.3供应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书;3.1.4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1.5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书;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响应物资被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使用的,不接受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响应人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响应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竞价。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价。3.4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响应人,可通过“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报名并下载获取竞价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5.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人于竞价开始前将响应文件扫描件加密发送至邮箱sz16glwzcg@163.com,开标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密码用于详细评审。5.2铁建竞价开始的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3响应文件竞价地点:铁建商城https://www.crccsc.com/。5.4响应人需将所报价产品与质量相关的文件(如品牌、所满足的质量要求、样品图等)发送至采购人邮箱sz16glwzcg@163.com。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商城(https://www.crccsc.com/)上发布。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五联路37号商务联系人:侯军锋17729179932技术联系人:李文远18678317859邮箱:sz16glwzcg@163.com2024年1月22日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资格条件最高限价(元)收货人交货方式交货期供货范围备注1GS-01阻燃性U-PVC排水管DN100米229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竞标物资须具有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UPVC管品牌要求为“联塑”。5、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0以供货通知单为准验收合格以供货通知单为准广东深圳2GS-01阻燃性U-PVC排水管DN75米2044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竞标物资须具有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UPVC管品牌要求为“联塑”。5、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0以供货通知单为准验收合格以供货通知单为准广东深圳3GS-01阻燃性U-PVC排水管DN50米740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竞标物资须具有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UPVC管品牌要求为“联塑”。5、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0以供货通知单为准验收合格以供货通知单为准广东深圳4GS-01伸缩节DN100个77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竞标物资须具有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UPVC管品牌要求为“联塑”。5、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0以供货通知单为准验收合格以供货通知单为准广东深圳5GS-01伸缩节DN75个682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竞标物资须具有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UPVC管品牌要求为“联塑”。5、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0以供货通知单为准验收合格以供货通知单为准广东深圳6GS-01伸缩节DN50个370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竞标物资须具有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UPVC管品牌要求为“联塑”。5、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0以供货通知单为准验收合格以供货通知单为准广东深圳7GS-01带检查口存水弯DN75个14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竞标物资须具有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UPVC管品牌要求为“联塑”。5、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0以供货通知单为准验收合格以供货通知单为准广东深圳8GS-01带检查口存水弯DN50个435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竞标物资须具有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只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UPVC管品牌要求为“联塑”。5、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80000以供货通知单为准验收合格以供货通知单为准广东深圳9清扫口DN50个451090°检查口DN75个2541190°检查口DN100个5212三通DN100UPVC个813三通DN75UPVC个5214三通DN100*50UPVC个515三通DN75*50UPVC个10116三通DN100*75UPVC个717四通DN100*75UPVC个918四通DN75*50个47UPVC19四通DN75UPVC个3020四通DN100*50UPVC个721变径DN100*50UPVC个822变径DN75*50UPVC个1182345°弯头DN100UPVC个332445°弯头DN75UPVC个7012545°弯头DN50UPVC个115026S弯DN50UPVC个44727S弯DN75个112UPVC28阻火圈DN100UPVC个2129阻火圈DN75UPVC个14830阻火圈DN50UPVC个43931电力保护管PVC-C(阻燃性优,氧指数≥40)内径φ200,壁厚不小于9.5mm,每套长0.3m米236032顶管Φ160HDPE管米56033阻燃型UPVC管DN75米30034阻火圈DN75个5519.7若买方未按合同第14条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仅承担逾期付款部分的不高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违约金。20.供应延迟赔偿20.1供应延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执行分期供应订单出现下列情况:(1)提供物资品种或规格与供应订单要求不符,影响买方项目进度;(2)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期内提供物资数量不能满足订单数量要求;(3)交货地点发生错误;(4)卖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不能满足买方要求,且不能按时提供退换的。20.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在该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和可能拖延的时间报告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书面报告后,应及时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和通知卖方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20.3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卖方延迟赔偿标准为每延误一天,按照未交物资到站价值的百分之一(1%)计扣,至卖方交货或者提供服务时为止。20.4当延期赔偿金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时,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1条的约定终止合同。21.终止合同21.1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7.5、20条所约定的同意延长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3)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发票或未能根据合同19.5条款约定的内容在买方指定时间内整改;(4)如果卖方所提供物资存在质量问题且被监督部门禁止使用或强制召回;(5)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订立、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21.2第23.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1.3款规定办理。21.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物资类似的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2.履约保证金22.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2.2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22.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买方工程验收交付之日。22.4履约保证金在买方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30天之内无息返还。22.5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22.6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22.7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23.不可抗力23.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23.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若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23.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或自不可抗力时间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仍无法消除影响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终止合同不影响履行部分的效力。24.税费24.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25.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太原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太原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6.适用法律2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7.其他特别约定27.1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2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其按照合同约定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债权等部分或全部通过转让、抵押等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办理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若转让的,转让行为对买方不发生效力,且卖方应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卖方已清楚了解并知晓该条款,并予以认可。27.3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工作成果和资料。27.4卖方及其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本人或第三人身财产损失的,由卖方自行负责,与买方无关。27.5卖方已知晓买方的项目经理部及职能部门签署的任何合同或做出的关于担保、抵押、质押、借贷等情形均属无效,买方不承担任何履约义务。附件1诚信合规协议附件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附件1诚信合规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愿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一)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咨询举报邮箱:integritycompliance@crcc.cn(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规管理工作总则》的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本准则适用于各单位全体员工以及代表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第三方。本准则涉及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指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收受或索取有价值的物品,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失实陈述,即明知或不顾实情误导,或企图误导一方以获得财务或其它利益或者避免义务。串通行为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安排,图谋达到不正当目的,不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胁迫行为指直接或间接地削弱或伤害、威胁削弱或伤害任何一方或其财产,不正当地影响一方的行为。妨碍行为指故意破坏、伪造、改变或隐瞒调查所需的证据材料或向调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企图严重妨碍对腐败行为、欺诈行为、胁迫行为或串谋行为指控进行的调查;威胁、骚扰或胁迫任何一方使其不得参与调查或透露与调查相关的所知信息。一、合规行为准则员工在日常经营行为中应力争达到最高道德标准,并满足坚持诚信合规、维护公平竞争、防止腐败贿赂、禁止内幕交易、回避利益冲突、保守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合规要求。严禁任何腐败行为、欺诈行为、串通行为、胁迫行为或妨碍行为的发生。(一)坚持诚信合规1.全体员工应坚持诚信合规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努力维护企业社会形象及良好声誉;2.以尊重及谦逊的态度对待所有同事及访客;3.以信任和协作的态度,与同事或上级领导沟通工作问题,相互配合完成工作任务;4.以诚实、公平的态度对待所有业务伙伴,确保向业务伙伴沟通或介绍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通过误导现有或潜在业务伙伴获取业务;5.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嫌疑或被明令禁止的不合规行为;6.不得非法获取单位财物,不得滥用职权;7.不得伪造、变造且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工作记录、证件、印章、投标文件或其他材料。(二)维护公平竞争1.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不得与竞争对手串通或共同参与具有不正当目的或影响的行为,包括串标、形成价格联盟、破坏投标程序、分割市场或限制产品生产量等;2.不得违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法律法规,不得与资金来源不合法的业务伙伴开展业务。(三)防止腐败贿赂1.严禁员工向任何人提供可能被认定为贿赂的任何物品。员工应充分认识到各单位在商业上的成功应基于市场竞争力、业绩以及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技术质量;2.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或许诺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不得支付融通费、不得通过雇佣提供贿赂、不得违反股份公司《捐赠赞助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以“捐赠赞助”的形式提供贿赂等;3.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在与第三方合作的过程中违反股份公司《第三方尽职调查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索取或者收受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4.在与政府或其附属机构开展业务时,特别是在寻求政府批准、特许、准入或相关审批的情况下,员工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提供或许诺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5.在尊重工作所在地宗教习惯、社会习俗及文化的前提下,员工可以在商务活动中交换象征性的礼物、非现金礼节性纪念品或提供友好的接待,但不得出于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且不得违反股份公司《业务招待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四)禁止内幕交易1.任何员工知悉股份公司内幕信息后,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2.股份公司禁止任何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员工利用内幕信息从事或建议他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3.任何员工违反股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由于失职导致内幕信息泄露,给股份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将受到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五)回避利益冲突1.员工应避免自身或亲属与本单位及其相关方产生利益冲突;2.员工应基于企业的最佳利益进行独立判断和合理决策,不得受与第三方、聘用员工、客户、竞争对手或监管者的关系影响;3.各单位雇佣前任或现任政府雇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六)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主要包括各单位的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第三方/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以及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1.所有员工应遵守股份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保守本单位和业务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禁止向他人泄漏商业秘密;2.任何员工无权擅自对外提供涉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对外提供涉密信息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3.未经同意,严禁使用本单位的商业秘密进行技术开发、投资、合作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知悉商业秘密人员在调离、辞职、退休离岗前,应办理交接手续,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承担保密义务。二、管理层和员工的合规责任在执行本准则的同时,各单位管理层及员工还应负有以下合规责任:(一)各单位管理层必须积极推动本准则的实施,并通过行动表明其遵守本准则的承诺;(二)各单位管理层应带头遵守本准则的合规要求;(三)各单位管理层应向员工强调在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时遵守道德标准和合规要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四)各单位员工应遵守其岗位职责和工作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并执行本准则;(五)各单位员工有义务举报任何已知或可能违反本准则的行为。各单位管理层应积极发现和应对任何违反本准则的行为,并保护举报不合规行为的员工;(六)各单位全体员工均应签署员工合规申明(中国籍员工签署附件1,外籍员工签署附件2)并遵照执行,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每年更新签署一次员工合规申明;(七)各单位应逐步对所有员工进行年度合规绩效考核。各单位合规主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合规绩效考核标准。三、咨询、举报与违规处理(一)任何员工面临下列情形时,应及时主动地向合规主管部门咨询或举报:1.对某种行为的合规性存在疑问;2.特定情形下难以判断如何遵守本单位合规要求;3.业务合作伙伴、同事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合规要求;4.各单位或个人受到外部的合规调查、质询或举报;5.其他任何与合规相关的问题或情况。(二)任何部门、员工或业务合作伙伴,若知晓任何违反或疑似违反股份公司合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无论情节是否重大,可实名或匿名向合规主管部门或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或举报:咨询举报电话:010-52688535咨询举报邮箱:integritycompliance@crcc.cn。(三)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及后续调查人、证人、调查情况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阻止、压制举报人进行举报,也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调查人、证人及其亲属。对于举报不合规行为或积极提出合规建议,为本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应给予奖励。(四)各单位员工违反本准则的,根据股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试行)》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四、附则本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股份公司合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章技术规格书(单独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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