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采购公告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采购(二)项目编号:DDYJ-2024-1064371(三)预算金额:280,000.00(四)采购需求: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1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4.1.24-2024.12.311、合同期内工作日安排律师、高校法学教师、退休法官检察官参与值班或协助调解工作;2、案(事)件调解和法律引导;3、合同期内根据甲方的需求,组织不少于10场法治宣讲活动;4、合同期内协助甲方完成法学课题研究工作;5、合同期内协助甲方举办研讨会、讲座和普法宣传等活动;6、合同期内安排专人负责案件跟踪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7、组建专家顾问团,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8、编写、报送法治动态信息,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9、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全面履行法律服务项目的要求;10、完成其他服务内容。1项(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1月24日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合同份数:4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第1页-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贾晓磊13923395216采购单位:中共珠海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01月24日-第2页–第3页-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