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一)标的一: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1号商铺,面积约74平方米 , 月租金 4884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4884 元,竞拍幅度每次 5 0元 。 (二)标的二: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 , 月租金 2508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508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三)标的三: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 月租金 3168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3168 元,竞拍幅度每次 5 0元 。 (四)标的四: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4号商铺,面积约32平方米, 月租金 211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112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五)标的五: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5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 月租金共 211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112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六)标的六: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 月租金共 211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112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七)标的七: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7-8号商铺,9-11内铺,建筑面积约116平方米 , 月租金 7656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7 656 元,竞拍幅度每次 100 元 。 (八)标的八: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9-10号商铺,7号内铺,建筑面积约83平方米, 月租金 5478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5478 元,竞拍幅度每次 100 元 。 (九)标的九: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11-14号商铺,3-4号内铺,建筑面积约166平方米, 月租金 10956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10956 元,竞拍幅度每次 200 元 。 (十)标的十: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15号商铺, 1-2号内铺,建筑面积约67平方米 ,月租金 442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4422 元,竞拍幅度每次 5 0元 。 (十一)标的十一: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1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 月租金 2178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178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十二)标的十二: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1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 月租金 1320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132 0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十三)标的十三: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19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 月租金 2970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970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十四)标的十四: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20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 月租金 211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112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十五)标的十五: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21号商铺,13号内铺,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 月租金 3168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3168 元,竞拍幅度每次 5 0元 。 (十六)标的十六: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2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 , 月租金 145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1452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十七)标的十七: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5-6号内铺,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 月租金共 2178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178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十八)标的十八: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12号内铺,建筑面积约15 6平方米, 月租金 1030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1030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十九)标的十九: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 18号铺,建筑面积约24 5平方米, 月租金 1617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1617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二十)标的二十: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 1-2号商铺,面积约222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5980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5980 元,竞拍幅度每次 10 0元 。 (二十一)标的二十一: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 4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1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020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3020 元,竞拍幅度每次 5 0元 。 (二十二)标的二十二: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 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450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345 0 元,竞拍幅度每次 5 0元 。 (二十三)标的二十三: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 10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3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500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3500 元,竞拍幅度每次 5 0元 。 (二十四)标的二十四: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 1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3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540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3540 元,竞拍幅度每次 5 0元 。 (二十五)标的二十五: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 15、1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4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6760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6760 元,竞拍幅度每次 10 0元 。 (二十六)标的二十六: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 17、1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6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7400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7400 元,竞拍幅度每次 10 0元 。 (二十七)标的二十七:西铁皮棚 5-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未办理房产证,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1904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1904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二十八)标的二十八: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棚 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95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952 元,竞拍幅度每次 2 0元 。 (二十九)标的二十九: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棚 8号商铺,面积约14平方米 , 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 95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952 元,竞拍幅度每次 2 0元 。 (三十)标的三十: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棚 10-1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2632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2632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三十一)标的三十一: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棚 12-1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1904元 ( 含管理费), 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 5%,需交竞价保证金 1904 元,竞拍幅度每次 50元 。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 1 、 上述标的按现状出租,可用作 商业、经营、办公、培训 使用。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不可做废品回收站; 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租户负责; 3、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 4 年 1 月 2 2 日至 202 4 年 1 月 31 日,(其中: 1 月 2 2 日至 1 月 31 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 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 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 24 年 2 月 1 日上午 10时00分至202 4 年 2 月 2 日上午 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 2 月 2 日上午 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 4 年 2 月 3 日发布中标公告; 5、 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 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 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 0756-2789239 公告网址: www dmgzjg 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 4 年 1 月 2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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