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网格事务部关于续租楼村社区公常路348号作为小分格办公场所的项目(实施购买前)光明区新湖街道网格事务部关于续租楼村社区公常路348号作为小分格办公场所的项目(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共事务中心网格事务部 填报日期:2024年1月22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网格事务部关于续租楼村社区公常路348号作为小分格办公场所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租期:2024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项目预算金额:864,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共事务中心网格事务部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88217632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月22日 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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