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沙排洪渠(高速路口至威发厂段)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泮沙排洪渠(高速路口至威发厂段)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朗街道水务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泮沙排洪渠(高速路口至威发厂段)清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RF2024C040CS 2、项目名称:泮沙排洪渠(高速路口至威发厂段)清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上限价:本项目中介预算金额为998,499.00元,报价上限为998,499.00×(1-10%)=898,649.10元,其中税前安全生产措施费为:28,966.63元,报价超过898,649.10元(含税)的或者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含税)低于28,966.63元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泮沙排洪渠(高速路口至威发厂段)清淤项目,工程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南朗街道,排洪渠经过多年运行,淤积严重,现对该渠段进行清淤疏浚设计,本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区域内水流的流动能力,有利于区域内行洪的改善。具体以施工图纸所界定的所有内容为准。 6、项目内容:泮沙排洪渠(高速路口至威发厂段)清淤项目,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8、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一、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报价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磋商文件。 二、获取纸质磋商采购文件文件方式(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狮王518五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注:登记、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磋商文件。 2、凡已经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相关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rfxm.com/)。 三、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报价人自行现场踏勘。(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0.00元(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2024年2月4日09: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狮王518五楼(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2024年2月4日09:30; 七、磋商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2024年2月4日09:30; 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狮王518五楼(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银湾南路52号狮王518五楼),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南朗街道水务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中山市南朗街道南岐中路114号联系人:雷小姐 水务事务中心电 话:0760-85528235电 话:0760-86937669 传 真:0760-85528235传 真:0760-86937669 中山市南朗街道水务事务中心 广东瑞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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