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西田村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一、厂房二、宿舍楼500KVA欧变配电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石湾镇西田村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一、厂房二、宿舍楼500KVA欧变配电工程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码:石公易建【2024】005 项目内容:铺设70mm2铜芯电缆;500KVA整流变压器1台;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1台;电力变压器系统1台;挖基坑土方、回填土,电缆埋管井等(详见招标资料,并按招标资料要求实施)。 招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不得代缴) 招标押金收款单位名称:博罗县石湾镇财政管理所 开户银行: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湾支行 账号:80020000002036650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17:30 招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 下午3时00分 报名及投标地点:石湾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一楼)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52-6359064 竞标方式:交易中心现场公开招标 参标资质要求:参标单位需具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备注: 1. 报名参标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2. 参标单位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存入方式将招标保证金一笔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参标单位与交款单位必须一致,不得以任何形式代缴招标保证金,参标单位在缴纳招标保证金时务必在银行缴款凭证上注明相应的项目编码。 3.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参标方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参标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保证金汇款凭证、资质要求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石湾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概不受理)。 石湾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参标申请表.docx 2.合同样板.pdf 3.招投方案.docx 附件1参标申请表一、项目名称:西田村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一、厂房二、宿舍楼500KVA欧变配电工程项目(第二次)二、项目编码:石公易建【2024】005三、投标要求:1.参标单位必须符合招标资料规定的要求。2.投标前参标单位必须交付1万元招标押金,按招标公告公布的信息进行缴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申请退回招标押金时,必须出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正本)及相关履行合同条款的依据,核实后无息退回;其他没有中标参标单位的招标押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3天后到石湾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无息)。中标单位如弃标(违约),其所缴交的招标押金归招标单位所有。四、招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下午3时00分(参标单位须提前10分钟报到,超出开标时间10分钟仍未到场的取消投标资格。)五、参标地点:石湾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大院内一楼)六、备注:1.参标方在报名前,请务必熟读、理解本项目的合同、公告等相关招标资料的内容再确认报名参投,一旦确认报名参标将视为同意招标资料内容及条款,且严格遵守交易管理制度。2.每个参标单位进场人数不得超过2人,其中一人必须为参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参标单位出具委托书的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进场参标。3.已完成报名的参标单位届时不能到场参与标会的,应提前呈交书面文件向石湾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请假,否则一律按无故缺席处理,并按石湾镇镇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制度中交易监督与惩处的相关规定执行。4.如参标单位个数不足的(工程建设类、物资(服务)类采购不少于三家,资产资源类交易不少于一家),则本次标会不具备开启条件。开标结果中至少要有一家参标单位的参标资料符合招标资料需求,否则本次招标无效。5.正式中标单位一旦确定,中标单位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履约,因中标单位原因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条款的,作弃标(违约)处理,招标押金(或项目履约保证金)归招标单位所有。6.参标方承诺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至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报名时间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标方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的成份,否则,一旦被查实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中标资格、中标无效,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等)和法律责任。参标单位(盖章):,法人签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时间:2024年月日博罗县建筑(承装)工程承发包合同(样板)发(总)包单位:承(分)包单位:合同编号:工程名称:监证编号:年月日签订日期:博罗县建设局监制博罗县石湾镇西田村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甲方)发包单位:博罗县石湾镇西田村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博罗县石湾镇西田村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一、厂房二、宿舍楼500KVA临时欧式箱变配电工程建设地点:石湾大道西埔段西侧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三、1.铺设70mm铜芯电缆:2.500kvA整流变压器1台;3.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1台:4.电力变压器系统1台:挖基坑土方、回填土,电缆埋管井等(具体详情见施工设计图纸并按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二、1、新装500KVA临时欧变1台及其它辅材、零星材料随机配齐;以上均符合国家标准及当地供电部门要求。2、设备试验、设计、验收报装停电接入网送电等工作、挂标识牌、协助办理供电方案、及完善供电报装手续。(按设计图施工)以上设施设备、材料等于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在付清乙方工程款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不回收。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在出供电方案后定为60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日竣工。在履约过程中,年月日开工,年月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遇人力不可抗力的灾害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第四条工程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项执行:(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二)第五条承包方式:由乙方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和招标范围以包报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试验、验收合格通电使用的方式进行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当地供电部门要求。第六条合同价款:项目预算总价:478166.75元;元人民币。,则合同总价(大写)为:中标价:下浮(下调)百分之第七条工程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与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以工程招标文件预算书和中标价为依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第八条招投押金与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本条执行:招投押金壹万元人民币。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申请退回招投押金时,必须出示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正本)及相关履行合同条款的依据,核实后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招投押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申请退还(无息)。参投单位应在招投公告规定时间内将招投押金汇入石湾镇财政管理所(80020000002036650)账户,开户行:广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湾支行。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45000元。由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5天内缴交。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经甲方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7天内无息退回。项目履约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第九条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1、工程需变更设计时,甲方应负责书面通知(含微信、邮件等)乙方并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手续。2、甲方应协助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已安装好的设备材料乙方只负责协助调试、维护、维修等,甲方负责保安防盗。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能提前使用,若因此而造成工程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负责。4、甲方应及时提供符合当地供用电手续的必要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国土证明、建设许可证等(具体以供电局市场与客户服务部要求为准,甲方必须如实提交乙方)交给乙方办理供用电手续。5、所有遇到土地征用、青苗赔偿均不含在合同价内,费用由甲方负责,但因乙方施工方案不合理导致甲方支出的额外费用应由乙方最终承担。6、10KV线路迁移工程及青苗由甲方到当地各相关部门及供电部门协商停电及迁移线路的具体位置。7、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本工程相关的(乙方提供的土建部分的施工技术要求)土建、门窗、安全防护等配套设施,若因此造成验收不合格,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第十条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电力设计院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严格执行供电部门的有关要求及国家颁布的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负责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及任何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2、乙方保证所有进场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当地供电部门允许使用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明确标志、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设计图纸及规范备的资料,否则一经查明,甲方有权将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零配件等无条件退货,乙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甲方损失。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负责整理好工程的各种技术资料,并在峻工后15日内整理好有关资料交给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与甲方有关的保密信息或资料应予销毁或删除,不得擅自备份。4、搞好文明施工,遵守施工现场各类管理制度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工地现场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和等事项的规定,并做好人员等的安全保卫工作。5、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电部门的技术要求及审批意见进行配置、安装、调试、送电。负责甲方的有关供用电手续(含申请停电,竣工验收)等。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相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工作,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如有验收不符合的项目,乙方应及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建的倒运、机械二次经常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7.施工完后,在厂房正式投产使用,乙方负责将该原有变压器临时用电性质转变为永久用电性质,并迁移到甲方厂区配电房。8.设计和预算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第十一条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第三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延进度7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十二条甲方派一名人员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压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第十三条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执行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和招标范围包干,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根据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账户。一、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条第(二)项执行:(一)按县建设局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按总造价的百分之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时付款百分之,工程进度百分之时付款百分之,工程进度百分之时再付款百分之,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天内付清。(二)工程付款方式工程进场动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剩余款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价差,甲方在2年内付清给乙方。乙方必须凭正规发票支取工程款项。第十五条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具体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以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损失。第十六条工程交工验收1.乙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现行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规范和供电部门的验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由乙方向相关的有合格资质的机构申请验收。工程竣工前,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进网用电所需的一切验收手续。2.工程竣工后,双方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预验收,如工程内容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视为工程验收合格,移交供电部门最终验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对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乙方应在商定的期限内根据约定的补修措施进行处理,完成补修后经预验收合格再移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在设备运行过程,如人为误操作及超设计设备负荷使用发生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结束后,在非自然灾害与认为误操作的前提下,属质量问题时,本工程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自供电部门送电之日起计算。64、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并做出记录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工程由乙方自检,并做好记录,由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重大或复杂隐解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并办理隐敲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后续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30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他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2.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10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3.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7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向对方偿付违约金。)项处理:第十八条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一)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二)第十九条其他事项及补充条款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7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调解)方式,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博罗县)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石湾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一份、石湾镇财政管理所存一份,签订的合同必须与呈批合同样板一致并盖“博罗县石湾镇财政和预结算中心合同见证章”方可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单位(盖章):承包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875262500开户名:开户名:博罗县石湾镇西田村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账号:80020000004602424开户行:开户行: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湾支行税号:税号:N1441322G188708601地址:地址:博罗县石湾镇西田村西埔小组平月日年月日日期:年日期:8发包单位(盖章):承包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15875262500联系电话:开户名:博罗县石湾镇西田村开户名: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80020000004602424账号:开户行: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开户行:有限公司石湾支行税号:N1441322G188708601税号:地址:博罗县石湾镇西田村地址:西埔小组日期:年平月日日期:年月日8招标方案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制定方案如下:1.项目名称: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一、厂房二、宿舍楼500KVA临时欧式箱变配电工程。二、招投押金:招投壹万元整(10000元)人民币。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后申请退回招投押金时,必须出示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正本)及相关履行合同条款的依据,核实后无息退回;其他参投单位的招投押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申请退还(无息)。参投单位应在招投公告规定时间内将招投押金汇入1.银行账户名称:博罗县石湾镇财政管理所2、账户开户银行: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湾支行3、银行账号:80020000002036650三、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45000元。由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5天内缴交。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经甲方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7天内无息退回。项目履约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四、投标方式:以下浮率方式进行投标,以招标单位所报下浮率为最低基数,下浮率高者中标,同标者先开先得。五、投标须知:正式中标单位一旦确定,中标单位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定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履约,因中标单位原因未按规定签定合同及履行合同条款的,作弃标(违约)处理,招投押金(或项目履约保证金)归招标单位所有。设计和预算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六、具体项目主要内容详见合同。七、参投单位必须具备:参投单位必须具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类承装(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博罗县石湾镇西田村西埔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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