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公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FFW2024-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小额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 项目地点:广州市。 2.2 采购内容及服务内容: 2.2.1采购内容: ①由指挥部实施建设管理的铁路基建大中型工程非自行招标项目、铁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和住房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甲供物资(住房及更改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以及其它咨询服务项目;②以上建设项目的小额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监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咨询服务、设备、材料等单项采购内容。 2.2.2服务内容: 序号 具体服务事项 备注 1 在甲方提供立项、批复资料后,制定招标方案供甲方参考,协助完成招标计划编制。 √ 2 完成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并送交甲方并协助甲方对招标文件的审查。招标文件在甲方确认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售。 √ 3 代拟、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函)。 √ 4 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 5 发售招标文件、并协助甲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 √ 6 负责按相关招投标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7 负责按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评标以及协助甲方异议处理及定标活动 √ 8 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放《中标结果通知书》。 √ 9 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 10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全过程所有相关原件资料扫描并整理成册移交甲方。 √ 11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 12 对招标全过程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 注:1、备注栏内打“√”的为需具体服务的事项; 2、服务内容要求覆盖建设工程项目“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2.3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代理服务磋商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率。招标代理服务费比照《国家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由招标代理根据每标段(包件)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费后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按下表收费标准100%向项目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 以上 0.004% 0.004% 0.004% 2.4 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合同约定有效期满止(合同签订有效期1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2.5 服务要求:招标代理活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遵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现行规定。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资质要求: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承担过铁路工程项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或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备提供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物资设备和工程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业绩证明须提供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委托书等材料)。 3.1.4 财务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 3.1.5人员要求:须为所服务的项目成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应技术职称证书),近五年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支持过大中型铁路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 3.1.6设施设备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以及信息系统平台。 3.1.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其他情形:/。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28日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版扫描件以及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发送到gtzjzghb@163.com购买磋商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磋商谈判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前将磋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户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东山铁路支行 账号:3602013519200163518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2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4日9时30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4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站路1号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站路1号七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61341163 电子邮件:gtzjzghb@163.com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住房)建设指挥部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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