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饮用水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采购预算:含税450,0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采购预算是按往年的采购量推算的,误差或变动不作为招标与合同对中标单位的约束条件。最高限价:桶装饮用水8.5元/桶、瓶装饮用水22元/箱、支装饮用水22元/箱(具体要求详见下方“项目采购需求”,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合同期:12个月。项目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送水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饮用水参数、最高限价等要求: 序号名称水质规格单位质量要求最高限价(元)用水量占比(根据以往用量进行估算)报价(元) 1桶装饮用水山泉水、矿泉水、纯净水17-18.9L/桶桶★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标准以及国家颁发其他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证明文件。8.590% 2瓶装饮用水山泉水、矿泉水、纯净水4.5-5.2L/瓶,4瓶一箱箱223% 3支装饮用水山泉水、矿泉水、纯净水350-400ml/支、24支/箱箱227% 备注:若投标人的“瓶装饮用水”是2瓶一箱的包装方式的,投标人的“瓶装饮用水”报价应为2箱的价格之和,以此类推;若投标人的“支装饮用水”是12支一箱的包装方式的,投标人的“支装饮用水”报价应为2箱的价格之和,以此类推。 (二)服务要求1.在采购人单位内部已确定了桶装饮用水仓库,由采购人的配送人员在每日早上根据各科室的订单从仓库进行配送,能满足不断水的配送到各部门和科室。▲2.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定期送货,订单下达后24小时内保质保量送达甲方指定仓库,由采购人指定的仓库人员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由投标人派工作人员到医院负责整理仓库的桶装水,保证先入先出、有货周转,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永远新鲜,由采购人工作人员验货确认,延期供货数量不足或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及订单要求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遇紧急情况双方可另行约定送货时间。3.投标人聘用的送水人员应有较强责任心,形象良好,举止文明,服务态度良好。投标人应定期在我院进行服务质量的调查,并设有服务质量投诉或建议电话,力求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桶装水供应。投标人在送货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人的经营产品全部为厂家直供,提供给乙方的饮用水为全新未使用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饮用水标准。5.如出库时发现距质保期不满一周的桶装水,投标人必须免费更换,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每次承担2000元作为违约金。▲6.投标人每季度为采购人的所有饮水机免费清洗、消毒一次,并做好采购人各科室签名确认的记录。▲7.如接到任何关于质量和配送方面的投诉,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安排工作人员到场处理并解决。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投标人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8.除不可抗力的因素之外,如投标人未能按时按量送水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如投标人交付的产品、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在服务期间内,投标人出现被投诉情况,经证实为有效投诉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300元作为违约金。服务期间内,投标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累计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采购人支付叁万元作为违约金。▲9.周转空桶由投标人免费提供。10.投标人负责每月和采购人仓库对账,在双方对账前投标人会将各科室和饮水点的详细饮水数量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给采购人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相关负责人。▲11.如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异味、杂质、渗漏,标签破坏,水桶破损等,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免费退货、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12.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以银行保函或转账方式办理,并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函或转账凭证,待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自行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手续(若提供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日期直到服务期结束);若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履约担保金额不足以扣除的部分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进一步索赔。若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或者项目未能通过最终验收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不解除履约保函。2、中标供应商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条款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承包方式:风险总承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所需资料)(一)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二)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具有《定型包装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生产厂家经销授权书》,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三)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和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amr.gd.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说明函并加盖公章)三、报名事项(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二)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江门市中心医院仁济楼4楼院内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可邮寄报名资料)。(三)报名资料:对照本公告第“二”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提交或快递提交。(四)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下午14:30-17:00。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750-3165998。四、开标时间: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五、评审标准(技术评审55分,商务评审15分,价格评审30分)(一)技术评审: 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 1项目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10完全响应且无差异得10分;偏离一项重要条款(“★”)扣4分,偏离一项一般条款(“▲”)扣2分,扣完为止。 2实施方案30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质量、配送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各方面方案,包括货源渠道、供货保障、配送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0分;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20分;③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售后服务方案15根据投标人提供关于服务承诺、保质期、售后服务点技术力量、服务响应时间等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5分;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③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同类项目业绩 15 投标人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价格评审: 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 价格评分30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他公司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价格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桶装饮用水单价投标报价×90%+瓶装饮用水单价投标报价×3%+支装饮用水单价投标报价×7% 六、投标文件内容(一)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使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附件内容必须做进投标文件内,报价清单(自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项目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表(加盖公章)、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检验报告、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正本及7份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代表签到时需另外提交一份不装订进册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封装、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等信息,密封袋封口处需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公章)。被授权人于开标当日携带至会场,被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单位信息名 称:江门市中心医院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联系方式:0750-3165998 郭老师(二)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齐老师电 话:0750-3363533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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