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YY024GCG01003GD 公告标题: 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一、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品目名称:B0213019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二、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五、联系事项1.采购人: 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地址: 普宁市广太镇广太街一号 联系电话: 0663-2421415 2.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悦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望江北路凤林段纳华大厦七楼7101 联系电话: 0663-8889890 六、附件采购需求编制.doc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2024年01月22日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采购需求编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预算(单位:万元)159.629818采购人单位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负责人/联系电话林芳/0663-2421415二、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1、项目建设内容:对广太街进行“三线”整治,收纳,归并,遮挡,彻底解决镇区三线杂乱的情况。具体改造内容为:1、对于沿线强电的规整,每15米设置1组街码,有招牌处强电线路规整于招牌内,建设范围为新增强电52.4米;无招牌处沿墙规整;2、现有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监控吊线光缆穿套管(PE套管φ75)共112.2米;3、新建8米高强电锥形杆线杆、9米高强电锥形杆线杆、家用电表箱各3组,并更换13个家用电表新表;4、对线缆排管井、牵引管等进行规整及其他相关配套。(二)项目属性: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原因说明。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预算(万元)是否进口1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项1159.629818否(“采购货物”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和细化,涉及采购进口产品请附有关论证和审核材料)。四、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1、采购标的一: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1)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①项目规模及内容:对广太街进行“三线”整治,收纳,归并,遮挡,彻底解决镇区三线杂乱的情况。具体改造内容为:1、对于沿线强电的规整,每15米设置1组街码,有招牌处强电线路规整于招牌内,建设范围为新增强电52.4米;无招牌处沿墙规整;2、现有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监控吊线光缆穿套管(PE套管φ75)共112.2米;3、新建8米高强电锥形杆线杆、9米高强电锥形杆线杆、家用电表箱各3组,并更换13个家用电表新表;4、对线缆排管井、牵引管等进行规整及其他相关配套。(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②本项目是对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96298.1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69816.13元。以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报价人的报价中须如数列入不作调整。首次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不能参加磋商。③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④施工现场:甲方按现状场地条件提供给乙方,乙方自行解决本工程临时用地(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预制场地、加工场地、材料堆场、周转材堆场、机械设备存放场地等)。⑤施工场内外道路及设施:甲方按现状场地条件提供给乙方,乙方自行修建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外道路及设施,并按要求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⑥施工场地水、电、通讯线路接驳及铺设:发包人在本标段范围内为承包人提供施工用电电源线点及施工用水接水点,其他除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外,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所需的房屋、供水、供电和通讯设施等由承包人自己解决。供水、供电及场内外施工道路、维修等由承包人一次性承包。⑦施工要求: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地区、行业现行的施工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需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⑧文明工地约定:在工程实施、竣工和保修期内的整个过程中,要求承包人文明施工和管理,合理布置、保障施工安全,并在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做到:1)在进场路口设置明显醒目标志,挂牌施工,现场专人指挥,专人守卫;2)施工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佩证上岗;3)施工设备与运输车辆编号作业,规范操作;4)保证现场临时道路的畅通,使工程实施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于承包人未履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或措施不当、管理不善及行为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材料和设备损失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⑨材料和工程设备:1)乙方所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材料及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2)乙方采购设备材料前应会同甲方、监理工程师(若有)对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规模、质量、产能条件考察,在取得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采购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包括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经批准后,乙方并提交材料设备样板给甲方封板。乙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由其自行负责运输和保管。⑩工程质量1)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作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检验及质量评定,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承包人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需给监理人存档备查。2)质量评定:a.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b.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c.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d.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合格以及监理人检查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手续。e.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手续。f.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手续。(2)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整体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2)地点:普宁市广太镇。3)付款方式:a.自合同签订完成且乙方进场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预付款拨付申请,甲方在收到预付款拨付申请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扣公式:本期应扣预付款=已付预付款×(85%×本期完成工程造价)÷(80%×合同总价),预付款扣完为止。)b.施工期间,发包人按承包人当次申请的实际进度(不含变更增加的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预付款抵扣公式进行抵扣相应的预付款。承包人每次申请进度款时,向发包人提交当次申请的已完成工程量清单预算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审核后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当次申请已完成工程量85%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含预付款且预付款务必扣完);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由甲方送审核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结算审核,甲方在结算审核定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审定价款的100%,款项支付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结算审定价款的3%,担保期限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4)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合同为固定单价包干合同,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全过程所需要的检测及其费用、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供应商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5)验收要求:工程整体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工程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a.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b.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c.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6)工程结算约定:a.本工程以乙方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后的最后报价中的综合单价(除不平衡报价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注:最后报价下浮计算方式为【(首次报价÷(1+税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税率)。b.竣工结算时发现算术错误的修正方法:若乙方少计清单工程量、少计暂估价项目、少计暂列金额、少计合计数、少计总计数,则在结算总价中按少计总金额占成交总价的百分比予以扣减;若工程量乘以单价的合价有误,则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并以修改后的单价进行工程竣工结算。c.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量漏计(包漏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图纸外新增工程的综合单价按下列办法确定:c1)合同价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c2)合同价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c3)合同价中没有适应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由乙方依据工程预算审定价综合单价组价办法编制综合单价,按成交价下浮率(成交价与工程预算审定价之差)下浮后,报送甲方,由甲方送审核部门或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确定。d.乙方采用不平衡报价的修正若乙方采用不平衡报价,结算时则按如下办法进行修正:若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公式中:P0——乙方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后的最后报价中的综合单价。P1——甲方工程预算审定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e.预算包干费约定:以实际结算的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按相应专业工程费率(建筑工程为7%,装饰工程为7%,安装工程为10%,市政工程为6%,园林工程为6%)进行计算。f.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约定:按采购文件明确的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实行总价包干结算。g.物价涨落价格调整约定物价涨落按如下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按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揭阳市普宁市2023第三季度(有月份价的材料按2023年11月材料单价)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不含税综合价及不含税市场价计算,若钢筋、水泥、碎石、中砂、商品砼和蒸压灰砂砖主要材料施工期各自平均价(即施工期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普宁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中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的算术平均价)超工程预算审定价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5%时,竣工结算承包人承担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超工程预算审定价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5%以内(含±5%)的价格差,发包人承担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超工程预算审定价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5%以外的价格差。价格调整产生的增减费用按成交价下浮率(成交价与工程预算审定价之差)下浮后以其他项目费列入结算。7)工程质量保修期:为本工程提供≥1年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8)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规定现行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采购需求编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预算(单位:万元)159.629818采购人单位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负责人/联系电话林芳/0663-2421415二、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1、项目建设内容:对广太街进行“三线”整治,收纳,归并,遮挡,彻底解决镇区三线杂乱的情况。具体改造内容为:1、对于沿线强电的规整,每15米设置1组街码,有招牌处强电线路规整于招牌内,建设范围为新增强电52.4米;无招牌处沿墙规整;2、现有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监控吊线光缆穿套管(PE套管φ75)共112.2米;3、新建8米高强电锥形杆线杆、9米高强电锥形杆线杆、家用电表箱各3组,并更换13个家用电表新表;4、对线缆排管井、牵引管等进行规整及其他相关配套。(二)项目属性: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原因说明。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预算(万元)是否进口1广太镇广太街沿街商铺“三线”整治改造提升工程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项1159.(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8)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规定现行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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