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关爱护航·幸福同行”福保街道家庭守护中心项目采购公告 自行采购需求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关爱护航·幸福同行”福保街道家庭守护中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福田政府在线或者深圳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1 月 27 日 18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关爱护航·幸福同行”福保街道家庭守护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谈判 预算金额:50万元 采购需求:详情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1月 23 日至 2024 年 1 月 27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田政府在线或者深圳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应答文件提交(或报价) 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27日 18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四街233号福保街道办416室 五、公告期限 2024 年 1 月 23日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保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四街233号福保街道办416室 联系方式:0755-8891215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陈小姐 电话:0755-88912153 七、附件 附件1:2024“关爱护航·幸福同行”福保街道家庭守护中心项目需求方案 附件1:2024“关爱护航·幸福同行”福保街道家庭守护中心项目需求方案.docx 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项目名称2024“关爱护航·幸福同行”福保街道家庭守护中心项目预算金额 50万元采购部门 妇联项目经办人 陈婷采购类型服务类 □货物类 □工程类采购方式□直接确定供应商(3万元以下)询价□直接确定供应商(特殊) 比价谈判项目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福田区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长期以来,福保街道积极为辖区家庭打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争取社会福祉、协同共育共治,确保每一个小家“安康”,让集体大家“幸福”。2023年,福保街道家庭守护中心贯彻落实《福田区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助力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以营造家庭和谐关系为核心,以全生命周期家庭守护为内容,实施精准化服务,项目服务达10000 余人次,有效促进街道居民家庭关系良性循环。项目需求项目技术要求:本项目在福保街道益田、新港、明月、福保、石厦及河套福保园区六个社园区开展,主要服务人群为福保街道辖区各家庭(有侧重点地关注困弱家庭、群体及个人),为有需要的家庭及个人提供开展困境家庭守护、家庭关系守护、家庭暴力庇护、生命教育守护四大板块的服务内容。(一)能提供特殊困难家庭走访服务、个案跟进服务、撰写典型案例等。(二)在维护和加强家庭关系的过程中,婚姻关系起着核心的作用。为了支持和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将着重提供全面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这些服务涵盖从婚前教育到婚姻咨询、心理疏导乃至离婚辅导的全过程。(三)培育巾帼调解员,进一步整合全职妈妈、退休老党员、在校大学生、热心妇女群众等资源,筹建社区巾帼调解员服务队,该调解员队伍将在家庭纠纷调解、邻里关系维护等方面发挥作用。(四)为有效防止家庭暴力侵害,将在现有的“庇护小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面向辖区遭受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和妇女,以及经历家庭纠纷和争吵的相关人群提供更专业和精准的服务。(五)能够配合完成全年活动所需要所有档案及台账,形成全年总结视频。项目需求项目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街道办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项目进度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街道办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项目终验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街道办支付合同总额10%。3.报价要求:含税总价不超过50万4.违约责任 5.其他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相关资质复印件;2.投标报价单;3.公司详细简介;4.项目相关案例、业绩等;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6.可体现投标人综合实力及运营管理能力的其他资料。以上文件均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且应将资料密封存入不透明文件袋中,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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