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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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pdf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PMZB2024-008)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一、招标条件本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7.112204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真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108m,地下室面积27235m,基坑最大开挖深度暂定8.8米,限高100m,地下2层,地上32层,暂定总建筑面积约91025.7m。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内容所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6.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④、资质条件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④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5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1月30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登记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登记资料盖章后彩色扫描发至邮箱:258492074@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办理投标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刘工,电话:1992838416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时30分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七、其他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440115-04-01-600221),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工程名称:广州南沙2021NJY-15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595182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992838416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诉电话:020-39060330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蕉门河中心区东部,友展路以东、金洲涌以南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108m,地下室面积27235m,基坑最大开挖深度暂定88米,限高100m,地下2层,地上32层,暂定总建筑面积约91025.7m。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1)招标内容、规模: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结构沉降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相关验收规范、质监站监督交底文件及甲方批复监测方案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中标人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且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管理需要,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监测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招标人提供监测服务,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报告。若中标人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由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5)由于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均为在建或新修道路,中标人须按照政府相关单位要求办理通行手续,载重车辆严格按照道路通行要求执行。(6)如遇紧急情况须24小时内提供真实有效基坑监测快报,并按照要求采取加密监测、增加监测内容、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供招标人及相关单位使用。监测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2)最高投标限价:971122.04元,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费用842124.85元,高支模监测费用68804.00元,主体结构沉降监测费用60193.19元。(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监测服务内容为止。(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1、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1)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1月24日,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月30日;登记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注:节假日除外)。(2)登记地点: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登记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登记资料盖章后彩色扫描发至邮箱:258492074@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办理投标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刘工,电话:19928384163。(3)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登记: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附件二);注:投标登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名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2月5日10时15分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0时30分;地点: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4、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内容所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6.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④、资质条件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④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12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nsdcg.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pm.com.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9060330地址:广州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明珠开发大厦1#楼7层十五、本公告在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nsd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pm.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南沙开发建设集团网站(网址:http://www.nsdcg.com/)发布。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二投标登记申请表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号保证书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电子邮箱附件三: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赔。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赔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投标承诺函致: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监测业务均不再承接。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南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一号明珠开发大厦B座7楼联系人:何小姐电话:020-85951823电子邮件:hexilan@nsdcg.com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联系人:刘工电话:19928384163电子邮件:258492074@qq.com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盖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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