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整体规划报建和节能绿建专篇建模及编制服务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整体规划报建和节能绿建专篇建模及编制服务劳务分包二、项目类别服务三、采购方式询价四、采购内容 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整体规划报建和节能绿建专篇建模及编制服务。 五、采购控制价总价包干 ¥2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建筑专业 高级工程师 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4)其他技术人员:需具备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要求 建筑 专业初级工程师(相应专业或相近专业)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其他要求: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7:00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8楼 十一、其他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从2024年 1 月 24 日至2024年 1 月 26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 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邮件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邮件发送后请联系招标人确定报名是否成功。(报名邮箱:lih@gzmedri.com)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80071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 采购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24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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