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十七东围 挂牌价格: 406 00 元/月/总面积 面积: 2240 0112 ㎡ 发布时间: 2024-01-22 租赁期限: 6 年 出租用途: 其他 其他说明: 种植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为4872元,每两年递增7%。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01-22至2024-02-02) 出租类型: 土地 出租方名称: 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所在区域: 南沙区 特 色: 免租期限: 无 联 系 人: 杜先生、李小姐 联系方式: 84529186 公告 承租方资格 投标人必须为广东省广州市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经营范围与农业种植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业务。 出租条件 详见招租公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所投地块的田号、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时,投标人对所投的标的需要根据招租人《耕地情况一览表》核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耕地租期超过2年的,年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以上一合同年租金标准为基准价,增幅为 7% 。 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拖欠我司租金的情况或曾发生过其他违反我司物业租赁管理规定的情形。 5、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如有补偿,租赁红线范围外面积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租赁红线范围内面积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按如下规定执行: (1)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补偿归出租方所有; (2)项目用地红线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含奖励费),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收取50%;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受影响耕地(鱼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由承租方收取; (3)高压线路征收,线行影响用地青苗补偿,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收取50%。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耕地招租公告(十七东围南沙港快线桥下两侧土地) 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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