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采购公告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法律服务定点采购(二)项目编号:DDYJ-2024-1064342(三)预算金额:30,000.00(四)采购需求: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1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从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三)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四)经学校委托,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五)经学校委托,为学校经营、管理、劳资、对外合作等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六)经学校委托,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七)经学校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1项(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1月24日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合同份数:4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第1页-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钟老师87058009采购单位: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2024年01月24日-第2页–第3页-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