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的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下属单位湛江市空港经济区发展有限公司的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需采购,若有意参与本采购项目,请进行书面报价。一、询价内容询价项目相关内容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详见附件。二、询价要求(一)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二)报价文件内容:1.报价书;2.附件1《服务要求》第三条“服务单位要求”的佐证材料。    (三)报价限价及选用原则。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53万元,我司将按照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终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应确保能够以高效、勤勉、尽责、保密的原则完成服务事项,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详见附件2《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合同》。(四)报价文件递交要求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7:30分前以快递(以收到时间为准)或以直接送达方式报送湛江海湾大桥桥头北侧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207房。2.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报价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文件袋口须用密封条密封(注:快递包装不视为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报价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9-3396810            附件:1.项目需求2.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合同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月23日 附件下载:附件1.项目需求.docx12.35 KB 点击下载附件2.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合同.docx26.46 KB 点击下载附件1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拟建设6栋地上建筑,地总面积约42440m²,建筑面积112205m²,建筑基底面积14125m²,建安费为3878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二、服务内容服务单位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审查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三、服务单位要求1、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2020.1.1至今完成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业绩3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核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四、服务期限甲方交齐审查所需资料之日起计5天内,乙方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工作。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湛江市空港经济区发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地点:广东湛江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湛江市空港经济区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广东湛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湛江市空港经济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向乙方购买合同规定的“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一期工程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空港科创智慧中心施工图设计”技术评审服务;乙方按要求提交成果给甲方,满足用户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关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各专业的图纸、计算书及勘察报告等资料进行技术评审服务。第二条工作内容服务单位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审查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第三条项目服务期限或完成工期甲方交齐审查所需资料之日起计5天内,乙方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工作。第四条项目成果提交: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附设计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做出是否采纳、修改的书面意见回复)一式五份;2、专家及参会人员签到表及会议议程一式三份。3、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1)提交的成果文件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2)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成果用作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透露。第五条合同金额及支付合同金额暂按元,报价折扣率为,最终结算服务费以批复预算价作为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2021)计算为准。本合同金额已包含差旅费、交通费、人工费、资料费、行政费、专家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追加费用。1、向乙方支付费用:1.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提交审查结论报告后,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请款函,甲方10个工作日付清审查费。2.每次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且无需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付款方式:转账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在合同签订后或正式委托之日向乙方提交以及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包括相关资料电子文档)。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展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材料,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开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3、甲方及时认真组织和主持好对乙方成果的评审工作。4、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一次性将需要甲方提供的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给甲方,视为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完整且及时。2、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依照相关文件及规范进行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成果报告。3、所编制的成果报告满足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若成果文件未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需按评审意见和甲方指定的时间对成果文件进行修改,直至成果通过评审。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5、乙方负责全部资料的保密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乙方保证用于且仅用于本项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保密期限至该等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时止。6、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不得修改、泄漏相关数据;7.如乙方在湛江市本地未设置办公场所,服务期限内需派驻工作人员在湛江市本地驻守办公至少5天,驻守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而擅自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款。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甲方。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作为违约金。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者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赔偿合同价款的20%。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因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逾期天数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此外,乙方还应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3、如乙方提交的成果未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完善,经过两次修改完善后仍然无法通过审核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此外,乙方还应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4、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如乙方擅自将乙方的资料或成果用作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要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价20%违约金。6、上述甲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第十条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任何由于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互信互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2.对本合同文本中的条款进行任何涂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盖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经双方协商后形成的有关协议为准。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可用于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各类通知、协议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该通讯地址是人民法院向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在通讯地址变更后3日内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的,其他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该方发送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以下无正文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订地点:广东湛江签订地点:广东湛江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开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440803775050046X地址: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幢1801号至1813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霞山支行帐号:帐号:4400168895005300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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