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综合办(后勤)购买车载终端设备服务采购公告 党政综合办(后勤)购买车载终端设备服务(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年1月24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中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党政综合办(后勤)购买车载终端设备服务 实施购买前 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252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其他采购方式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55-27106116 公告日期:2024年1月2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需求书.pdf 项目需求书一、概况1.项目名称:党政综合办(后勤)购买车载终端设备服务2.预算金额:2520元。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根据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要求,我办拟采购公务车辆车载终端设备服务,以保证车载终端设备具有北斗卫星定位功能,及时对终端设备提供维修保养,确保安装车载终端设备的车辆纳入平台系统的监控管理。(二)服务要求1.须包含3台公务车辆的车载终端安装及运行维护;2.保证车载终端设备具有北斗卫星定位功能;3.设备安装在公务用车的合适位置,隐藏、美观,不影响车辆原电路、外观等;4.已安装北斗车载终端设备车辆应严格按照标准提供及时的维修保养,保证功能正常,外观美观;5.乙方安装的车载终端满足同时接入乙方自建系统及广东省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三、商务需求(一)服务期:7个月(2台车实际服务期为7个月,1台车待购置之后安装,服务时间另行协商。)(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111(三)付款方式: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根据实际服务车辆数据实结算。(四)报价要求:1.服务方需对项目服务内容进行合计报价,以及分项报价。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报价、结算;2.报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服务费、运输费、材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且报价为一次性报价;3.因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款项需要进行审批流程,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不得视为采购单位违约,服务方不得因此要求采购单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4.服务方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5.服务方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报价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4年1月22日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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