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2 11:46:03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3-2024-00029 预算金额:2319150.9600 采购品目: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保安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姜红 项目负责人:姜红 项目概况 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900023-2024-00029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19,150.96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合同包预算金额:1,438,410.96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 1,438,410.9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合同包2(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合同包预算金额:880,74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保安服务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 880,7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合同包2(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合同包2(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在东莞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在本市备案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提供已备案回执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并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4.开标(开启)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开启)。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已装好CA证书驱动的笔记本电脑、CA证书、备用电子版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地点,并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503室联系方式:0769-8773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联系方式:0769-22998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青桦电话:0769-22998786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2日相关附件: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服务磋商文件(2024012201).zip承诺函模版.wps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3-2024-00029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3-2024-00029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服务采购人:东莞市清溪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清溪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管理养护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3-2024-00029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3-2024-0002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19,150.96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438,410.96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采购包2(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880,74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保安服务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采购包2(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采购包2(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在东莞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在本市备案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提供已备案回执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并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清溪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503室联系方式:0769-877390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联系方式:0769-229987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青桦电话:0769-22998786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采购内容1、采购包1:选取1家服务单位提供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服务期为三年,绿化养护范围约35655㎡,绿化养护服务按三级养护标准,另外需要保洁人员6名,保洁面积含湿地公园、停车场、厕所,共约200.4亩。服务面积如与实际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2、采购包2:选取1家服务单位提供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服务期为三年,保安人员需求7名,两班倒。(二)项目总体要求1.服务对象: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2.成交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包1(东莞市清溪镇契爷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按月支付承包款,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前,甲方按实际工作量及考核评分等计算并支付上月的养护费,每月承包款按合同价÷36个月平均计算,采购人每月30日前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应付数额并于下月支付上月承包款给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每个月以30日计算)计算承包款。 (2)最后一次付款在合同期满后的下一个自然月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本合同的合同价款由政府财政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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