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湘镇塱口村大莲塘鱼塘发包报名截止时间:2024-1-26 16:30:00竞投开始时间:2024-1-29 9:30:00 竞拍底价: 80000.00元/宗·年最少加价金额:1000.00元/宗·年 最大加价金额:2000.00元/宗·年 延时周期:3分钟/次 共0次延时 交易保证金:50000.00元项目信息 竞投公告 出价记录 0 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小湘镇塱口村大莲塘鱼塘发包立项大类租赁发包合同签订方式共签合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交易组织方镇交易中心竞得方式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经营范围农业资产交付方式以合同为准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事前审核 租赁年限(年)15.00租赁年限(月)0.00保证金50000.00竞价资质要求标的明细:序号单位简称标题资产编号单元号资产类型交易面积类型交易面积面积单位交易底价底价单位1塱口经济联合社小湘镇塱口村大莲塘鱼塘发包128356015000-01-000701鱼塘水面占地面积60.00亩80000.00元/宗·年小湘镇塱口村大莲塘鱼塘发包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1-N24412047188053501-20240129-000003-1 小湘镇塱口村大莲塘鱼塘发包招标公告交易编号:J01-N24412047188053501-20240129-000003-1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40032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塱口经济联合社定于 2024-01-29日9:30时对小湘镇塱口村大莲塘鱼塘发包进行竞投,交易服务机构:小湘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小湘镇塱口村大莲塘鱼塘发包 128356015000-01-0007 01 约60.00亩 0.00亩 80000.00元/宗·年 大莲塘鱼塘 鱼塘水面 农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塱口经济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竞价资质要求:具体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 。 备注:有意报名者请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物使用情况 。 租赁年限:15.0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易底价80000.00元/宗·年 项目预计总额:1324000.00元。 产权情况:拥有集体产权证,本次竞投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5年后变租,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10.00 。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事前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0.00元。 三、报名流程(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gy3z.com。点击【网上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按竞投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4-01-15上午9:00时至2024-01-26下午16:3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gy3z.com,点击【网上交易】进行网上报名。(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gy3z.com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带齐相关资料到街道交易中心进行身份确认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网上交易】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4-01-26日16:3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01-26日16: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50000.00 元,请于网上报名时汇入指定账号。 六、竞投时间: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4-01-29日9:30时前登录到【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 七、竞投说明: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塱口经济联合社(出租方)所有。初拟合同:/tdlz_ht/attached/file/20240112/20240112162750_690.docx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1、在本项目确定竞得人及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投人所提交的保证金。 2、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3、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竞投公告中的竞投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一)出租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生联系电话: 18026105138(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小湘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8-8288665指定网址: gy3z.com小湘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4年1月12日 状态出价人价格出价时间网站设置用户管理权限分配商品管理订单管理 1 2 3 4 5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地址:联系人:乙方(承租人):地址: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签订鱼塘租赁合同相关事项,在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一、租赁内容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承租鱼塘用于生产经营。第二条标的物基本情况鱼塘位置:面积:亩/㎡四周(有/无)围墙,是否有房屋、亭子或其他附属设施:用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二、费用及支付第四条租赁期间,年为一个周期,每年递增10%,即合同第一年起至第五年,租金为每亩元;合同第六年起至第十年,租金为每亩元;合同第十一年起至第十五年,租金为每亩元;合同第十六年起至第二十年,租金为每亩元。即:第五条乙方应当于每年月日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租金。第六条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如需转租,需先经甲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鉴证机关办理转租转包手续,转租转包合同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七条甲方承担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第八条乙方承担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第九条甲方负责解决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发生纠纷,并承担乙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第十条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各项投资自负盈亏,因生产经营不当或遭受自然灾害等所发生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均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仍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款。第十一条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第十二条甲方负责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并承担费用。第十三条乙方负责并承担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费用。第十四条乙方如需在水面新增设施或棚舍的,需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不得违规使用鱼塘,不得随意增大或缩小鱼塘,由此引发的后果或赔偿由乙方负责,乙方拒不配合的,甲方有权收回鱼塘另行发包,押金及已收塘租不作退还。第十五条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第十六条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第十七条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的费用。第十八条乙方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第十九条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先以书面形式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四、违约责任第二十条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未付款额1‰的违约金,超过30天未付的,甲方不仅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没收其经营财产和押金,将鱼塘另发包给他人。第二十一条一方接受对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不等于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认可,其仍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还有权解除合同。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办法第二十二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要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并将变更内容用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未能提前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第二十五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第二十六条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高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六、附则第二十七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第二十八条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便于双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名按印)/(盖章):代表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签名按印)/(盖章):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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