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陆丰市公安局委托,就陆丰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基建及配套业主支付保证险及工程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参与竞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 项目编号:GDHH023-0681Z 二、 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基建及配套业主支付保证险及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三、 项目预算资金:大写:贰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29380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 采购项目的内容、服务期、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单位数量 陆丰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基建及配套业主支付保证险及工程保险采购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项1 2、服务期:自保险合同签订第7天开始至工程完工后第12个月。 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 间 。 ( 以 资 格 审 查 人 员 于 投 标 ( 响 应 ) 截 止 时 间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报价。 六、备注: 1、 请各报价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原件备查):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在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报价文件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十、谈判时间: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22 日至2024年1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陆丰市公安局 地址:陆丰市公安局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13600203066 邮编:5165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660-8116988 邮编:516500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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