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采购公告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二)项目编号:DDYJ-2024-1062804(三)预算金额:350,000.00(四)采购需求: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1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生效日代理街道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1.指派1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驻点街道开展工作;2.协助案件调查、协调、讨论;3.出具书面法律文书,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答复期限内完成审核相关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并提供法律意见,对案件进行记录保存归档;4.出庭应诉、举证质证;5.参加案件调解工作;6.及时告知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等。1项(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1月22日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街道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并根据案件办理情况按宗据实结算,如一年内累计案件办理费用超出35万元,则按35万元结算。合同份数:4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四、定点议价规则-第1页-(一)报价规则。(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杨彦萍82266097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2024年01月22日-第2页–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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