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咨询设计采购公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咨询设计采购公告 索引号: 11441300007187744R/2024-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文日期: 2024-01-23 名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咨询设计采购公告 文号:发布日期:2024-01-23主题词: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咨询设计采购公告各供应商: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咨询设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咨询设计;   2.采购预算:预算5.6万元(人民币);   3.采购方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 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1、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在符合本项目需求条件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价者中标。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采购服务需求   在合同期内,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服务类别  内容简介 编制系统设计方案  1、根据采购人需求,按照市政数局下发的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指南,编制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设计方案。  2、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系统设计方案在惠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一体化管理平台资料录入、评审反馈意见方案整改等工作,确保最终方案成功通过市政务数据管理局的评审并取得盖章评审意见。 编制系统密码应用方案  根据采购人需求,按照GB-T 39786-202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和国家密码部门发布的最新商用密码应用建设方案模板的要求编制系统密码应用方案,确保最终方案成功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构的评估和成功通过市密码管理局的备案并取得密评结果备案回执盖章意见。   四、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及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一切资料。否则造成泄密的,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若后果严重且触犯法律的,采购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项目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90个自然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有效期间,中标供应商编制的系统密码应用方案和系统设计方案不能取得惠州市密码管理局对系统密码应用方案的密评结果备案回执盖章意见和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系统设计方案的盖章评审意见,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应当全额退回采购人已经支付的费用。   (二)验收要求。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咨询设计工作才予验收。本咨询设计工作的最终验收由甲方相关部门组织。   (三)成果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商用密码应用方案》、《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智慧人才平台系统项目设计方案》等。   六、人员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安排1名具有计算机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设计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咨询设计的全程指导工作,同时必须安排2名具有计算机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咨询设计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本系统咨询设计工作,合同有效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安排设计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现场咨询设计沟通、方案现场编写和修改完善服务。投标供应商提供为设计人员缴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设计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提供视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条件。   七、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方式:(1)项目预算金额:¥56,000.00元,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总报价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报价应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工具及物耗费用、项目所列人员工资、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利润、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上述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开具相应的发票到采购人处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款项;完成项目工作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相应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款项。采购人不承担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人造成的任何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等。   八、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咨询设计人员发生变更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替代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本项目服务人员辞职或解聘;其他原因已不适合在本项目做咨询设计工作的。   3.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供应商撤换任何不称职的咨询设计人员,更换人员必须具有与项目工作需求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   九、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12:00止。   投标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方式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报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602房   投标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话:0752-2872766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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