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工程设计,测绘】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工程设计,测绘】机构的公告2024-01-26 10:1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台山市斗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公开选取工程设计,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台山市斗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4561635612401221130 项目规模投资额(¥3,965,516.64元) 所需服务 工程设计,测绘 服务内容 供应商以有偿的形式完成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的测绘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建安费暂定约398.70万元。供应商应按采购商的要求和有关勘测设计规范等开展工作,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事项。项目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测量内容:(1)按1:200比例尺对清淤河段进行纵、横断面测量;(2)对莲洲河太和支流按1:500地形测量;(3)布设GPS(E级)控制点4个;(4)对清障清淤河段进行正射影像图航拍。 2.工程设计:在实地勘查条件和测量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3.编制工程概、预算书,包括项目概、预算说明、预算表格和附件等。 4.形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书成果。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需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及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从合同签订之日后,30天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参照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2002] 3号)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费并结合市场调节价,最终费用以财政部门审查收费金额为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截止报名时间 2024-01-26 10:1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台山市斗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服务项目需求书.pdf服务项目合同.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2024-01-24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游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需求书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及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服务类型: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供应商以有偿的形式完成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的测绘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建安费暂定约398.70万元。供应商应按采购商的要求和有关勘测设计规范等开展工作,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事项。项目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测量内容:(1)按1:200比例尺对清淤河段进行纵、横断面测量;(2)对莲洲河太和支流按1:500地形测量;(3)布设GPS(E级)控制点4个;(4)对清障清淤河段进行正射影像图航拍。2.工程设计:在实地勘查条件和测量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3.编制工程概、预算书,包括项目概、预算说明、预算表格和附件等。4.形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书成果。三、合同履行地方和方式合同履行的地点为台山市。四、采购预算和公开选取方式1、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费用计算方式:本工程计费额暂定为398.70万元,参照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2002]3号)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费并结合市场调节价,最终费用以财政部门审查收费金额为准。2、公开选取方式:直接选取方式。五、服务时间1、从合同签订之日后,30天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2、以上工作时间(未包含主管部门安排评审和审批时间),由于政策变动、主管部门审批延时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工作和工程进度延期的,项目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六、成果提交,验收1、提交测绘成果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2、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报告、图纸、概算)一式8份。3、提供施工图设6份,预算书6份。4、由采购商和供应商共同验收。七、结算方式1、供应商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所有费用。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并应理解政府部门的相关程序。八、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九、解决争方式1、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2、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市财政局依法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采购单位(公章)日期:224年1月21日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斗山镇合同编号:(由受托方编填)委托方:受托方:年月委托日期:二0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印制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印制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游工程勘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勘测、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1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游工程测绘成果符合测量规范2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初步工程总投资442.94万元。符合有关规范和方案比选要求。3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技施工程建安费约398.70万元。符合规范和施工图要求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勘测设计主要建设项目:1、测绘内容:(1)按1:200比例尺对清淤河段进行纵、横断面测量;(2)对莲洲河太和支流按1:500地形测量;(3)布设GPS(E级)控制点4个;(4)对清障清淤河段进行正射影像图航拍。2、设计内容:根据实地勘查条件和测量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1签定合同3天内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勘测、设计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测量成果3地形图、纵横断面图、GPS控制点、正射影像图10天内2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及概算书2用于上报审批20天内3台山市斗山镇莲洲河清障清淤工程技施图册及预算书6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签定合同后30天内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勘测设计费参照[2002]3号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结合市场调节价,最终费用以财政部门审核收费金额为准。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本工程元),勘测设计费签约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的勘测设计费。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甲方变更委托勘测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勘测设计需返工时,以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6.1.3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勘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测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测设计费的全部支付。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勘测设计费用。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测设计费。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勘测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合理赶工费。6.1.66甲方应为乙方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3交通等方便条件。6.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勘测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勘测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除外,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6.2.乙方责任: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勘测设计文件。6.2.2乙方对勘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测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勘测设计费金额相等。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测设计费的千分之二。6.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6.2.55乙方交付勘测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测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基础上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零元咨询服务费。4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七条条•其他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7.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7.4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7.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6本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7.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8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7.9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9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受托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银行行号:银行行号: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信用代码:日期:日期:20年月日20年月日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受托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银行行号:银行行号: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信用代码:日期:日期:20年月日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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