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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乐从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公开竞价公告.pdf顺德区乐从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公开竞价公告(招标编号:GZJL2023045)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一、招标条件本顺德区乐从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自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首年1490元/亩,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标底价:首年1490元/亩,租金每两年递增3%;地块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广台高速以南、环镇西路西侧;总面积(149.56亩);使用期限:自土地使用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第一期交付地块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第二期交付地块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顺德区乐从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顺德区乐从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竞投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种植(需包含粮食作物种植)相关内容,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2、竞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竞价活动。(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三)资格审查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竞投人递交资格文件后,公布报价之前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30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竞价文件: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应当在2024年01月23日起至2024年01月30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17层购买竞投文件,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付款,售后不退。报名注意事项(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竞价文件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从分中心(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递交竞投文件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下午14时00分至2024年02月02日下午14时30分。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从分中心(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七、其他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价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现就顺德区乐从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选定竞得人,欢迎合格的竞投人前来竞价。、项目编号:GZJL2023045二、项目概况:包号:01地块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广台高速以南、环镇西路西侧使用期限:自土地使用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第一期交付地块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第二期交付地块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总面积(亩):149.56标底价(首年人民币元/亩):首年1490元/亩,租金每两年递增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万元):5备注:(一)使用范围及土地现状地块位于广台高速以南、环镇西路西侧,面积约为149.56亩。地块拟分两期交付,第一期于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后交付,交付面积约127.56亩,第二期交付时间拟为2024年5月1日,交付面积约22亩。出租方按土地现状交地。(二)土地整理约定: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之日起5个月内,承租方需将第一期交付地块土壤质量整备达到耕地土壤标准,且完成首年农作物种植。双方签订第二期交付地块移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承租方需将第二期交付地块土壤质量整备达到耕地土壤标准,且完成首年农作物种植。土地使用协议签订后,在土地整理期间,承租方需先对土地周边进行围蔽,达到美观实用的效果,若在土地整理期间围蔽出现破损的,承租方需及时进行修复。土地整理完成后,承租方须对地块进行有效管护。土地使用协议签订后,在土地整理期间,承租方需采取措施抑制扬尘,如设置洗车槽、安装雾炮机等。土地整理完成后,承租方须对地块进行有效管护,直至通过区级部门现场验收。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一)竞投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种植(需包含粮食作物种植)相关内容,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2、竞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竞价活动。(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三)资格审查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竞投人递交资格文件后,公布报价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四、竞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每次举牌为首年/每亩价格增加50元的整倍数,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木项目只有一位竞投人竞价,则按标底价成交。五、本项目采用明标竞投方式,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本项目只有一位竞投人竞价,则按标底价成交。六、现场获取竞价文件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应当在2024年01月23日起至2024年01月30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17层购买竞投文件,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付款,售后不退报名注意事项:(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竞价文件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相关交易网站发布。八、交易其他条件1、出租方因土地开发出让计划或政府城市建设需要需在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协议使用期间收回全部或部分土地进行建设的,出租方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按出租方的要求完成撤场。出租方在收回地块后,按照承租方实际使用期限并扣除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费等),不计利息退还剩余当期部分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但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补偿地上临时建设物及附属设施的价值,对未到成熟期收获农作物不作任何补偿。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撤场,则出租方可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占用期间按当期日租金的3倍计算占用费,同时出租方有权依法执行清场,涉及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由于清场收回土地涉及的费用全部(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将追索承租方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责任。2、承租方进行土地整理时,不得影响周围设施及地下管线。协议使用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顺德区建筑工地美城行动实施细则(试行)》(顺建发(2012)81号)、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佛山市顺德区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17)74号)等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地块围蔽、出入口设置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场地排污,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涌;不得恶意破坏耕作层,不得对沿线乔木擅自砍伐、破坏;不得在地块内进行垃圾焚烧;按要求做好现场的防治扬尘工作,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治措施,做好裸土覆盖或喷淋工作加强人员出入安全管理。承租方使用地块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卫生、安全、扬尘防治等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3、除本协议约定的租用土地范围外,承租方不得私自占用界线外土地,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享有追一切损失的权利。4、地块交付时间及方式: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协议后,按该地块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自行负责必要的建设和维护费用,承租方自行负责平整土地及设施的投入,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在使用期间,与租赁、使用土地相关的税费根据相关规法律法规要求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出租方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6、本地块内顺德区基本农田补贴归属权属方所有,实际种植粮食农民一次性补贴等由承租方依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其他农业生产补贴原则上按照政策补贴对象划分,政策补贴对象为承租方(经营方)由其依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并享受政策补贴,其余归属出租方所有。7、承租方如要变更法人或者股东,须经得出租方同意,变更后的法人或股东必须执行变更前协议条款规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耕地恢复和使用项目协议。九、现场勘查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竞投人应清楚了解出租地块的情况及现状,自行到出租地块现场进行勘察。出租方按现场地块现状交付,现场踏勘的一切费用由竞投人自行负责。十、交易保证金(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提交方式:转账。(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02月01日24时前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三章),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四)交易保证金退还: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并把协议递交到竞价代理机构核对后1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十一、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七十五万元。(二)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人须在协议双方签章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汇入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乙方须将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账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账号:05618800207590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乐从支行(三)签订协议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部门的新增耕地恢复项目立项、审批和验收等工作的,出租方白验收通过之口起二一个工作口内,返还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中的50万元给竞得人;在协议期满,竞得人全部履行协议约定,按时撤场且经出租方书面验收认可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返还余下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给竞得人,如协议期间竞得人产生违约责任的,须扣除竞得人未缴纳的违约可普金后,返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若竞得人在协议使用期限前提出停止使用该地块的,出租方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十二、竞投环节(一)递交竞投文件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下午14时00分至2024年02月02日下午14时30分。合格的竞投人请于规定时间,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竞投文件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怨不接受。(二)竞投时间:递交竞投文件时间截止,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开始竞投。(三)竞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从分中心(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四)独立法人机构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注竞投人必须凭资格文件【一式3份,须装订成册(加盖竞投人公章)】、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参加竞价会议,如以上资料有任何欠缺均不能参与本次竞价会议。逾期签到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竞价的权利,出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竞投。竞投人出席竞价会议代表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757-28331995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17层联系人:黎先生电话:0757-83130073电子邮件:371209163@qq.com擦风(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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