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0101-2024-01936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08,6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008,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 1,008,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1)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4、最高限价:¥1,008,6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10楼联系方式:38457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联系方式:020-37889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20-37889367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3日相关附件: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文件(2024012305).zip委托代理协议-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4:1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30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预算金额¥100.86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小姐项目联系电话020-37889367采购单位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10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8457001代理机构名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30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7889367附件:附件1附件2合同编号:ZJHT-2023-37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采购单位: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代理单位: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甲方(采购单位):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乙方(代理单位):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单位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且,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2.预算金额:100.86万元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类型:服务类第二条代理范围及权限1.协助甲方编制采购实施计划2.编制、登记、解释采购文件。3.制定评审方法及标准。4.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6.依法组织开标活动。7.如需要,经甲方授权,依法进行资格审查。8.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法定职责。9.依法将评审报告及评审有关资料汇编成册报送甲方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主管部门。10.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协助甲方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事宜。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采购文件资料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13.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盖章确认。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斤潜在供应商的要求。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于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和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评,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中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内容,或者发现甲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建议甲方改正。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必要时经甲方同意后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9.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招投标保密协议(附件2)。10.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1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第六条有关费用1.乙方承担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乙方参照附件1标准和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总费用最高不超han过1.51万元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须在采购文件中列明。第七条违约责任童用寺同合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合同专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2.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碳商解决,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九条合同解除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1)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采购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2)委托采购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4)在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取消代理资格或被市场禁入的;(5)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甲方利益或给甲方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如出现(4)-(5)条列明的原因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十条其他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招投标保密协议招标代甲方:(盖章)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乙方:(盖章)粤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专用章张万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电话:020-38457001电话:020-37889367邮箱:传真:020-38203162签约时间:2023年10月18日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序号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100以下1.50%1.50%1.00%2100-5001.1%0.80%0.70%3500-10000.8%0.45%0.55%41000-50000.5%0.25%0.35%55000-100000.25%0.10%0.20%610000-500000.05%0.05%0.05%7100000以上0.01%0.01%0.01%用章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用附件2招投标保密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受招标人广州市珠开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委托组织实施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在此做出如下保密承诺: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组织实施的招标采购工作承担保密责任。二、我方承诺不与潜在投标人私下联系,交流关于招标采购活动的任何事宜或提供任何资料;编制招标文件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或招标人及我方内部不涉及该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工作人员)透露招标文件的编制详情,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采购人需求、评标条款等;除招标人认可发布的公告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或招标人及我方内部不涉及该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工作人员)透露有关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答疑等具体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或招标人及我方内部不涉及该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工作人员)透露评标详情、中标候选人推荐等招投标秘密资料、文件、信息。三、我方承诺对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以及招标采购代理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招标人未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除因招标采购活动依法须公开,或者因法律规定或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的强制性要求以外,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四、我方承诺对因工作需要接触到内部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防泄密情况发生。二五、我方如违反保密承诺书,泄露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秘密资料或招标人内部资料,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一切必要措施对泄密行为进行补救,并赔偿招标人因我方泄密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调查费等;如有必要,招标人可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向招标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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