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年 2 月 8 日 10时至202 4 年 4 月 8 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在 淘宝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 https://sf taobao com/020/09 ; 户名: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花园路四巷 3号第二层(现 公安门牌地址为 花园路四巷 7号201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2997号】 , 评估建筑面积 : 84 52 平方米 , 房屋性质: 市场化 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 。 评估价: 919352 33元 ,起拍价(保留价): 514837 30 元,保证金: 5 0000 00元,增价幅度:5000 00元及其倍数。 (注: 1、法院负责清场交付。2、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全款已包含保证金,如竞得者逾期未交纳变卖尾款,则以悔拍处理,没收保证金。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4、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5、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6、 具体面积过户时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若有面积不一致的,变卖款不退不补。 )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缴纳竞买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全款已包含保证金);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变卖前通知情况: 1、无优先购买权人。2、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竞拍流程及有关操作: 400-822-2870,预拍卖咨询:020-83007949,尹先生:18933992832,由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 202 4 年 2 月 2 日 15:00。集中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花园路四巷 3号第二层(现 公安门牌地址为 花园路四巷 7号201房) 。有意看样者请将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至手机号码 18933992832。报名截止时间为看样前二天,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变卖成交后,本院 负责 交付变卖 标的物 ,并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金融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自动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余款请在 变卖结束后 15天内 缴纳 。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从化支行 ,账号: 44001561601050188992- 16888 ,行号: 10558102101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 3 )粤 0117执 恢 119 号 ‘,以便法院查收 ) 。 十一、 买受人逾期未交纳变卖尾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20-83007931。 法院咨询电话: 020-83007 833 ( 黄 法官) 、 020-83007 906 ( 李 书记员 ) 法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 河滨北路 628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二 〇 二 四 年 一 月 二十二 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要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联系人:张宁 18616614888 、 87922136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联系人:汤经理 18928990500 、 87927423 徐经理 8792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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