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联众2024年碳粉招标公告 鞍钢联众2024年碳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联众2024年碳粉(AGGZLZHGZHD240123103655)招标人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部原料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联众2024年碳粉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近两年供货业绩(相关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不少于1份)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3日11时15分至2024年01月30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部原料室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号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联系人:王小青联系人:王威电话:13725308610电话:0412-6736612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准备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按准入条件及招标要求,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于招标公司网站相应位置处(注册时上传的资料,针对项目可能仍需重新上传,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电话4006136899),并同时报价。不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投标可能被否决(推荐的供应商除外)。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先进行资料评审,再进行报价评审,资料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按报价顺序评审并推荐中标。投标报价为不含税(税率13%)、含运费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单价。2、招标物料、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明细表,如有疑问请致电采购方代表。招标采购数量为计划量,供应商同意调整供货数量。合同有效期过后,未执行部分自行废止,不再执行。3、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需缴纳中标服务费。4、投标方投标时请考虑投标风险,投标截止期后,随意撤标、或因中标方原因,中标后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期交货,采购人将暂停或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并要求其赔偿损失。5、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90分钟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60个有效工作日。6、本标包必须投满标,否则将被否决投标。在组合标报价中,有意采用有些品种报价过低、有些品种报价过高的不均衡报价方式,而使总价最低者,将被否决投标,在招标文件之外增加附加条件无效。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原则:总价最低,单价合理。8、其它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 2024年01月23日 公章Epoint 附件:合同版本.pdf物料清单附件.pdf附件2、供应商准入条件表.pdfCT0350000007碳粉第1版炼钢一厂制2023-11-15实施.pdf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购字*********)甲方: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广东广州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小计金额(元)1覆盖粉详见附件采购规范吨2200系钢种保护渣详见附件采购规范吨3300系钢种保护渣详见附件采购规范吨4400系钢种保护渣详见附件采购规范吨合同总金额(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不含税)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开票税率13%备注:1、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含运杂费,单位:元。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备注:1、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含运杂费,单位:元。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备注:1、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含运杂费,单位:元。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备注:1、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含运杂费,单位:元。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备注:1、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含运杂费,单位:元。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备注:1、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含运杂费,单位:元。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备注:1、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含运杂费,单位:元。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备注:1、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包干价,含运杂费,单位:元。2、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外,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第二条技术、质量标准:1、产品性能、参数、供货规格及检验标准按甲方采购规范要求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2、送货单及甲方要求之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出厂成分证明、质保书等)应规范并随货同行,送货单上需注明该批货物对应的《材料买卖合同》的合同编号。若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送货单或者相关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3、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甲方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含采购规范)要求的情形,甲方有权拒收或者让步接收。如上述乙方供货瑕疵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4、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质量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义务,并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另有要求的按合同(含采购规范)要求执行。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费,交货地点为甲方厂区内的指定地点,具体送货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送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送货须知】。第四条交(提)货期约定: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分批交货,分批验收,并实做实算,执行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10%。甲方视实际生产需求情况,通知乙方每批次交货日期及交货数量。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需求于双方指定的时间内交货。如乙方超出上述甲方通知的时间交货,则乙方需承担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有急需,乙方需同意全力配合甲方对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上的所有需求。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甲方另有要求的按甲方采购规范要求包装;因包装不符合标准或未按甲方采购规范要求包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交货后,包装物由甲方自行处置,不交由乙方回收。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计量结果以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实际称重或清点的数量为准,经双方确认货物数量与合同以及送货单一致后,甲方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甲方的收货行为不等同于甲方对货物的整体质量验收合格,当且仅当甲方出具验收单时,方可视为对验收单对应批次的货物交货验收合格。第七条质量异议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质量异议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反馈处理意见,逾期未答复即视为默认异议成立,甲方亦有权选择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方式为电汇。付款条件以甲方付款政策(挂账后第5个月电汇付款)执行。乙方须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如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税率之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经双方协商后,在保持不含税金额不变的条件下,可以改为:1、由乙方提供不含税金额对等的其他税率之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进行结算(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税法规定及发票内容务必与发生业务相符);或:2、甲方直接扣除发票金额相应之增值税及发票不含税金额25%的企业所得税税金后与乙方结算。第九条合同履约保证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含税)的5%即RMB****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其他合同未支付之款项用以抵付上述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能按上述约定缴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合同履行中,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取相应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付违约金,甲方可继续在甲方尚未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含本合同费用或其他合同费用)中扣除。若乙方未出现违约或未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即完成交货)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第十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外,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对应合同金额(含税)的5%;若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违约金为延迟履行部分对应合同金额(含税)的2‰,最高为迟延履行部分对应合同金额(含税)的6%。2、若乙方履约不符合甲方请购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履约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和未履行部分对应合同金额(含税)的5%,并且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3、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并给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及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4、在未给甲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或延期执行合同并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或补充协议的,免除扣罚违约金。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甲方上级政策和国家法律的重大调整,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转包或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且本合同不得转包。第十四条正当交易条款:双方在业务往来中恪守正当交易,乙方承诺不与甲方代表(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顾问或其他代表)发生任何不当往来或交易,不给予前述人员及其家属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还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经双方电子签章后即生效。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协议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生效后,任何新增或涂改内容均视为无效。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2、本合同采购规范、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中条款与本合同条款相矛盾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3、为维护双方各自权益,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承揽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双文明公约”(如附件)、及相关的劳工安全卫生管理规定。4、通知:本合同项下发给任一方的任何书面通知可以通过快递公司递送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相应通讯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该等通知视为已经有效送达之日应按以下方式予以确定:(1)通过快递服务公司发送的通知应被视为已于送件收据所示日期有效送达;(2)电子邮件发送的通知应被视为已于电子邮件成功发送当天有效送达。5、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乙方不得单独转让;未征得甲方同意,单独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将无条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甲乙双方承诺一旦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同意使用本合同已填写的地址及联系电话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7、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甲方乙方乙方甲方单位名称(章)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乙方单位名称(章)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号地址甲方法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20-22208888电话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开户银行账号7443020182400032795账号税号91440116734930290U税号邮政编码510760邮政编码备注:甲方采购负责人王小青,联系电话13725308610,电子邮件地址:LZ6C586@LISCO.COM.CN。甲方收货负责人石义财,联系电话13902214539。附件二:送货须知1、甲方工厂收货时间1.1请于送货前24小时联系甲方收货负责人,由收货人协助办理入厂申请。2、相关资料准备2.1乙方送货当日必须提供《送货单》正本(手写原件或制式印刷表单均可),不接受复印件或传真件。2.2《送货单》上需列明合同中所有送货项目,不同货品分开描述,且需列明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名称、规格、数量、单位、重量或合同中要求的其他资料,依重量计价的货品需于《送货单》清楚填写乙方出厂重量供我司参考。2.3《送货单》必须加盖乙方公章,乙方送货人员须在《送货单》上签字,并注明本次送货对应的合同编号或请购案号(以甲方编号为准)。2.4合同中要求随附的其他证明文件或验货资料(如:质保书、材质证明书、保修卡、合格证等),乙方应当在交货时随货物一并提供。2.5乙方需确认是否自身有鞍联门禁系统账号,未有账号者需联系甲方收货负责人申请相应账号权限,送货前需登录鞍联门禁系统http://ansteelmini.liscowei.com.cn/或http://liscoacs.com.cn提交入厂申请,同时入厂人员须于“鞍联门禁”微信小程序注册后上传个人人脸信息及身份证信息(具体操作见“人脸及车牌识别门禁系统操作指引”),待入厂申请经甲方收货单位主管审核通过后方能入厂。3、进厂手续(鞍钢联众东门)3.1确认是否有私人的随车物品,是否有属于其他公司的随车货物,所有不属于甲方的私人物品或其他货物随车入厂均需填写《外来厂商暂进货凭单》。3.2完成以上手续后正常进厂。4、进厂后4.1车辆需遵守甲方公司内部交通规则,在指定位置停靠、调头,不可随意停靠、调头。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内的行驶速度需低于一般车辆规定值(最大30km/h),车辆过磅入磅时速不得超过8km/h,否则需重新排队过磅。4.2进厂后第一时间到仓库清点送货数量,不得在厂区、车间内停留,清点后方可按照仓库人员指示卸货或送至车间。超大件无法送至仓库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通知仓库人员到现场清点。同时送不同部门的货物,事先通知所有收货负责人到仓库清点。车辆停靠在甲方公司指定位置,协助仓库人员清点货物并拍照留证。4.3针对以重量计价的物料,必须过磅称重(同类物料重磅、空磅各一次)。4.4所有过磅车辆须于“鞍联门禁”微信小程序进行过磅申请,根据小程序指引前往相应地磅称重(称重操作见“无人值守称重系统操作指引”)。4.5货物清点或过磅之后,方可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货作业需由供货厂商负责。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可提供常用器具配合卸货,在卸货过程中若出现意外损坏,甲方概不负责,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收货后,送货司机须将称重二维码出示给收货人员扫描收货)。4.6验收发现的不合格货物由甲方收货人填写《物品出入申请单》、《物料退货单》办理退货手续。5、离厂手续5.1入厂时登记的相关表单,由甲方收货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厂。5.2沿进厂路线返回东门口排队出厂.若在08:00—08:30、17:30-18:00(甲方公司上下班管制时间段),车辆需停靠路边暂停出厂,待管制时间结束后方可通行。5.3在东门岗亭处应停车配合甲方保安人员对车辆进行出厂检查,车上如有随车物品或货物,则需提供入厂时填写的《外来厂商暂进货凭单》,如有退货物资,则需提供我司开具的《物品出入申请单》、《物料退货单》进行核对。5.4所有过磅车辆须完成全部过磅流程,经保安检查后方可出厂。附件三:承揽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为确保各承揽商知悉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鞍钢联众”)的主要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保障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得到落实,特对各承揽商做出如下要求:1、进入我司厂房内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凉鞋。2、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电焊、切割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眼镜,粉尘作业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噪声区域作业必须佩戴耳塞。3、承揽商人员在我司作业时必须有我司监工人员陪同。4、承揽商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法规进行登记备案以及定期的检测,确保设备无安全隐患。5、承揽商需使用我司特种设备时需向我司特种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申请,并提供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复印件,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若承揽商人员无特种设备操作证,必须由我司持证人员进行作业。6、承揽商人员禁止在厂区内吸烟、乱丢垃圾,必须丢弃的垃圾应按我司规定进行分类处理。7、长期在我司粉尘区域以及噪声区域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由承揽商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未尽事宜必要时请参照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执行。鞍钢联众厂区双文明公约一、鞍钢联众厂区文明行为公约:1、遵守防火规定,不随处吸烟,不乱扔烟头。2、遵守公共秩序,不粗言秽语,不起哄闹事。3、遵守交通规定,不违章行驶,不违规停车。4、爱护公共设施,不乱贴乱画,不蹬踩刮碰。5、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践踏,不折枝采花。6、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二、鞍钢联众厂区文明作业公约:1、落实保护措施,防护服身上穿,防油套脚上戴。2、落实清洁作业,先维护后作业,手脚脏不乱碰。3、落实节约行动,不得浪费资源,不得滥用物资。4、落实环保措施,不得扬尘外泄,不得污水外溢。5、遵守目视管理,不得杂乱堆放,不占公共场地。6、遵守作业规范,不得乱搭乱接,不得破坏环境。三、违反文明公约扣罚标准:2022年5月1日起,违反公约将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另以50元/条/次扣罚。物料清单最高投交货地物料编物料名物料短物料长规格型,商品质量标采购数计量单,需用单序,图号材质,标限价/交货交货期备注码称描述描述号,牌准量位,位(元)港2024年鞍钢联详如附12月众(广A00041,广州黄1碳粉件请购,30.0吨无31日前州)不10,埔规范按需送锈钢有货。限公司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供应商准入条件表编制日期:2023年4月最低注册ISO9000质量管类别/品种品种名称资金要求理体系认证(万元)ISO14000环境ISO45001职业健管理体系认证康与安全管理体供货业绩系认证企业类型特种许可证试验/验证准入方式(多种方式的情形,由采购单位视需求来定)其它要求适宜供应商数量新增或修订原因消石灰消石灰200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业绩(相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1份)生产企业优先不要求不要求1、资料评审2、资料评审+现场审核无6炼钢辅料700mm超高功率石墨电1000通过认证的优先极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1份)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会8炼钢辅料450mm超高功率石墨电300通过认证的优先极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1份)不要求不要求1、资料评审2、资料评审+现场审核无6炼钢辅料200系钢种保护渣100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优先1份)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原为浇铸粉,现进行细分。炼钢辅料300系钢种保护渣100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优先1份)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300系高钛钢种保护渣100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优先1份)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双相钢保护渣100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1份)少生产企业优先不要求试用l、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400系钢种保护渣100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1份)少生产企业优先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5原为保护渣,现进行细分。炼钢辅料400系高钛钢种保护渣100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优先1份)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马氏体钢种保护渣100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优先1份)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覆盖粉100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优先1份)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切割铁粉100近两年钢铁行业业绩(相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生产企业优先1份)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普通型碳化稻壳100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业绩(相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1份)生产企业优先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电炉沸腾抑制剂100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业绩(相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1份)生产企业优先不要求试用1、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2、资料评审+产品试验/验证+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无烟煤100通过认证的优先七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业绩(相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1份)生产企业优先不要求不要求1、资料评审2、资料评审+现场审核无5炼钢辅料喷吹碳粉/碳粉100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通过认证的优先近两年业绩(相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至少1份)生产企业优先不要求无1、资料评审2、资料评审+现场审核无6增加名称碳粉阿伟的的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主管:申请人:经理级主管:申请人:AL-DC-0004第5版2023-4-10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请购规范碳粉请购规范1.用途说明:生产三段式VOD钢种转炉出钢增碳用。2.请购要求:2.1规格:10kg/包。2.2碳粉类型:煤炭质。2.3成分标准:C≥80%;S≤1.0%;P≤0.5%;H2O≤1.5%2.4粒度:1mm以下3.交货要求:3.1乙方在送货前提供货品重量明细单,并标注包装单重。3.2乙方须按甲方现场需求分批送货,送货车量必须是敞篷,确保天车能够直接从送货车上吊运。送货车辆长度不超过16米,以免过磅困难。3.3乙方司机或跟车员需配合甲方天车手挂钩卸货。3.4送货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按要求过磅后再到甲方现场卸货,雨天送货须覆盖帆布防潮,若有进水受潮现象甲方有权拒绝收货。3.5乙方送货时要求全部用小编织袋按约10KG每袋装好放入太空包,且需防雨防潮。3.6检验须知:3.6.1取样及物理检验时乙方代表需在现场,乙方代表因故未能在场时则需授权予其它人员会同(如:司机共同取样,需以委托书形式授权方可),如乙方均未派有相关人员会同取样及物理检验,则视同放弃,对所有的检验数据不得有异议。3.6.2分批送货,每批取样由甲方实验室化验确认成分和粒度。4.重量验收标准:以甲方过磅的净重-2KG/个*太空包数量=验收重量。5.成分及物理检验标准:5.1成分检验5.1.1采样:于天车手卸货前或卸货时,由甲方检验单位人员随机取样,每车至少取样约3kg以上样品。5.1.2成分析:成分析项目(C、S、P、H2O)以甲方实验室分析结果作为验收依据。5.2物理检验:由甲方检验人员随机取样,依照本规范之粒度范围,以粒度筛选器具检验,并将结果记录。1/2第1版2023年11月15日生效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请购规范6.验收考核标准如下:6.1碳成分若小于规范标准,每低于1%,考核该批货款的1%,以此类推。比如C成分为78%,则考核货款=(80-78)%×该批货款。若含量低于75%则退货处理或依据比例扣减。6.2水分含量每大于标准1%,考核该批货款的1%,不足1%部分按以上考核比例类推考核。如水分含量为2.3%,则考核货款=(2.3-1.5)%×该批货款,如水分含量超过3%(含)则退货处理或依据比例考核。6.3S成分超过标准0.1%,考核该批货款的1%,并以此比例类推,如S成分为1.7%,则考核货款=(1.7-1)%*10×该批货款,如含量超过1.5%(含)则可退货处理,或依以上条款进行考核。6.4P每大于标准0.1%,考核该批货款的1%,并以此比例类推,如P为0.7%,则考核货款=(0.7-0.5)%*10×该批货款。若含量≥1%则退货处理或依据比例考核。6.5颗粒度在1~6mm,每低1%考核该批货款的1%,>6mm或<1mm每超1%考核该批货款的5%,(按比例考核)如1~6mm为89%,>6mm为6%,则共计考核6%。7.其他约定:7.1乙方需遵守甲方环安卫规章制度,作好安全防护。7.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2/2第1版2023年11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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