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招标人(业主单位)为紫金县龙窝镇实验小学,工程建设资金由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申报、列支,已落实。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9898.09元(以县财政审核价为准,项目编号为Y2023-101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规模,经过学校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一致同意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对工程施工进行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人:紫金县龙窝镇实验小学。二、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项目地点:紫金县龙窝镇。2、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3、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由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申报、列支,已落实。4、计划工期:30日历天。三、招标内容: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五、投标报名:1、有意向的企业,可在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下午5时止派员到招标代理公司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城西永安加油站小区(中国南方电网正对面))提交报名资料。2、报名需提供资料:封面、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本公告《附件1》(原件)。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相关信息并购买。七、投标人须知:1、资格审查方式:釆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査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紫金县龙窝镇实验小学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九、本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均在紫金县龙窝镇实验小学公示栏、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cjgc.com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联系方式:招标人:紫金县龙窝镇实验小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90920789招标代理: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7883889联系地址: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城西永安加油站小区(中国南方电网正对面)紫金县龙窝镇实验小学 2024年1月2日附件一.doc委托代理协议.pdf附件一:公平竞争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料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G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委托代理协议(2024年010d号)工程名称: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工程地点:紫金县龙窝镇委托人:紫金县龙窝镇实验小学代理人: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国家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委托方):紫金县龙窝镇实验小学乙方(代理方):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甲方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下称“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施工招标委托协议。第一条总则1、甲方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委托乙方代理施工招标。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权威性。3、甲乙双方本着积极协作、互相配合的精神,共同保证施工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招标成本及提高本项目的投资效益。4、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第二条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龙窝镇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地面及教师宿舍楼天面改造工程。2、建安费:¥199898.09元(以县财政审核价为准,项目编号为Y2023-1011)。3、招标范围: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标、组织答疑、开标、办理中标通知书等招标全过程服务。邀请招标4、招标方式:口公开招标5、资金来源:由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申报、列支,已落实。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由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申报、列支,已落实。-1-2、作为工程项目的主体,参加施工招标的全过程。3、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以及其他与招标文件相关的资料。4、及时审核并确认招标文件(包括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确认招标时间安排等内容。5、协助乙方对招标文进行澄清和答疑工作,如果项目需要现场勘察,协助乙方组织相关人员到场介绍工程和设备的技术要求、工况条件等。6、参加乙方组织的开标、评标会议。7、向乙方确认评标结果。8、在乙方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9、协助解决乙方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范围内,组织施工招标工作。2、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规定。3、负责向主管部门呈送规定的施工招标文件,并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4、负责刊登招标公告并发售施工招标文件。5、如有必要,召集主持答疑会或勘察现场会,负责澄清投标者提出的有关问题。6、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7、负责将评标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批。8、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1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法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第五条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和标准。若不足0.3万元的,则按0.3万元计取。招标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2、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第(2)方式。(1)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后15日内,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收取招标代理费。(2)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结果公示5日内,乙方按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第六条其他1、本委托协议有效期直至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各方按协议完成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的应付、应收、应退的各项事宜为止。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33、如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4、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紫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本委托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广东省河源市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代理人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代理人各执一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委托人:金县龙窝镇实小学代理人: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章)通(签章)地址:地址: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城西永安加油站小区(中国南方电网正对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县支行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441621MA4WHDEF3M账号:账号:44201401040021831邮编:邮编:517400电话:电话:0762-7883889本合同签订于:2024年1月2日合同签订地:河源市紫金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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