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散包)(第二次)招标公告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散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3 18:23:36 采购计划编号:441743-2024-00054 预算金额:3900270.8000 采购品目:其他信息化设备,其他存储设备 代理机构:广东豪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梁超然 项目负责人:郭升晖 项目概况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散包)(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HH-2023-HG-35-项目名称: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散包)(第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900,270.8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散包)):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270.8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信息化设备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散包)1(批)详见采购文件 3,797,870.80 – 1-2其他存储设备硬盘录像机(16盘位)2(台)详见采购文件 102,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冈镇中心幼儿园新建综合楼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分散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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