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100号地下二层235车位(变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 2023 )粤 0112 执 11026 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2 月 8 日 上午 10 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ifa jd com/2558 ;户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变卖期为 60 天(延时除外)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标的物现状详见特别提示及标的物情况说明,成交后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 序号 标的物 建筑面积 ( ㎡ ) 评估价 变卖 变卖 保证金 增加幅度 起拍价 预缴款 1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27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28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29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4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0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5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1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6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2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7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3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8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4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9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5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0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6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1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7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2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8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3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39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4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0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5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1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6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2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7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3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8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4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19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5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0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6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1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7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2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8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3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49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4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0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5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1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6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2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7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3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8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4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29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5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0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6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1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7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2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8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3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59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4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0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5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1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6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2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7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3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8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4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39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5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40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6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41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7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42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 100 号地下二层 268 车位 12 72 160000 128000 128000 12000 1000 依法委托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标的物进行评估,评估单价为人民币 160000 元 / 个,详见 [ 深国房评字第 08030152023090003 号 ] 报告书。 特别提醒:竞拍成功的,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按时交纳变卖余款。 特别说明: 1 、本拍卖标的物原权属人为法人,过户所涉税费较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出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车位、车库数量未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的,建筑区划内业主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依照上述规定,符合’一户一车位’条件的本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小区业主参与拍卖本标的物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需行驶优先购买权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 等同于标的物变卖起拍价全款的变卖预缴款 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 或公司委托个人竞买的 ,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 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 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 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变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普通竞买人身份参加竞买。 (四)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特别提醒: 变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时,应当事先确认在变卖标的物所在地具备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仍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因竞买人购房资格不符合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法院不再出具过户裁定及相关协执文书,并一律按悔拍处理。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政策规定。 关于上述提示的具体执行,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准 。 三、本变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变卖前通知情况: 1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2 、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 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予以公示 。本变卖公告的公告期开始前五日为通知公示期,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案号: ( 2023 )粤 0112 执 11026 号 咨询电话:黄小姐 020-83006468 (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400-622-9586 (京东平台) 集中看样时间: 202 4 年1月31日下午14时 ,集中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四路100号地下车库 。 请有意看样者将变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7322261214(此号码仅用于接收看样预约短信),报名截止至看样前二天。 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人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看样仅限本人,必须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参加,不得有陪同人员。 特别提醒: 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变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变卖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变卖方式 竞买人交齐变卖预缴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 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 24 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示 (一)本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本院对本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二)本变卖标的物按实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 本 变 卖 标的物按实物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变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 因 变 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变卖开始 前三个工作日前 与本院联系。 七、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及时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并在本公告要求的尾款支付期限截止前向本院提交证明原件,本院将在审查确定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限购政策为前提。 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应及时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主管机关的要求处理,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本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期间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等情况,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费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的需买受人承担钱款。 八、保证金及成交款 变卖竞价前,网络 司法拍卖 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所交纳的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或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变卖成交价余款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账号: 44001471001053000190125312 )。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 ( 2023 )粤 0112 执 11026 号 ‘,以便法院查收。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 依照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参拍账号等信息。 十、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时,未委托任何房屋中介机构及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看样、代拍等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各竞买人可自行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参与竞买。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 变 卖开始前、 变 卖过程中,依法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需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付清变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变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网络司法拍卖事项联系电话: 020-83006468 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仅限举报): 020-8300991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路东 313 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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