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39号)、《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15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安排8个镇通过资料分析和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实施的帮扶项目从项目资产名称、建设时间、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受益范围、规模内容、类型、权属、所有权主体、资产状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审核,现将已核准确认资产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登簿并由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颁证。若有异议,请与高台县农业农村局(高台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 系 人:孙国权 联系电话:18093625095 监督电话:0936-6621379 附件: 高台县2023年度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台账 xlsx 中共高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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