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为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性服务,聚焦服务粮食生产,推动我县小麦、玉米实现农业生产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托管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全面落实完成好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1号)精神,参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5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以下简称服务主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事项2024年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定在粮食生产面积较大的东坝镇、古城乡、大庄子镇实施,本次公开遴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事项为小麦、玉米土地平整、播种、病虫害防治、收获、打草、深耕等环节,每个项目服务主体单环节服务面积不少于1000亩。其中:东坝镇遴选服务主体4家,古城乡遴选服务主体3家,大庄子镇遴选服务主体2家。本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采取集中连片整村、整乡推进的方式开展,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全县有能力的服务主体均可自行选择拟实施项目的乡镇进行申报。二、服务主体资格项目实施服务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中择优选择,并鼓励服务主体成立联合体。三、服务主体条件1.服务主体应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2.服务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需在两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3.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农业技术力量、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较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鼓励服务主体安装中国农服平台接口规范的作业监管设备,要求所有耕地农业机械原则上全部安装北斗卫星智能监控终端系统。四、遴选方式和程序1.申报。有意愿开展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的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并自行前往拟服务乡镇进行备案后上报相关评审资料。2.评审。申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农经、农机、农技等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3.公示。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相关约定1.实行服务限价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对政府补助各环节服务按照上年度实际平均收费确定服务费用标准。财政补助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金塔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2.实行“两级合同”管理制度。入选服务承接主体需先与金塔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签订《服务合同》,再与自愿接受服务的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3.各服务环节服务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实施方案》。六、其他事项1.申报表经计划实施项目的乡镇推荐审核后签字盖章递交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同时报送证明具备服务资格的相关印证资料。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31日18:00截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3.申报联系人:单位:金塔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联系人:宁建伟联系电话: 13893721138报送申报材料地址:金塔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县就业局办公楼二楼南侧)附件:1.金塔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附件1:金塔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2.金塔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承诺书附件2:金塔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承诺书附件1金塔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承接主体基本情况服务主体 名称承接主体基本情况地址承接主体基本情况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承接主体基本情况负责人姓名电话承接主体基本情况拟投入工作 人员人数机械数量(台、套)承接主体基本情况申请内容(计划)服务环节面积(亩)单价(元/亩)农机具(台、套)承接主体基本情况申请内容(计划)整地播种承接主体基本情况申请内容(计划)机防承接主体基本情况申请内容(计划)小麦机收 (打草)承接主体基本情况申请内容(计划)玉米机收 (打草)承接主体基本情况申请内容(计划)深耕承接主体基本情况申请内容(计划)合计拟服务乡镇乡(镇)政府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金塔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承诺书金塔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为严格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资金惠及农户,根据《金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要求,本服务组织对申报2024年度金塔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服务能力,做出如下承诺:本服务组织自愿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监督,坚决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主管部门各项要求完成作业。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及自愿接受以下处罚:1.追缴退回项目补助资金;2.取消各项涉农补贴资格,列入补贴黑名单;3.承担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服务组织(盖章)法人签字:年月日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