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雁溪乡雁溪村东山旱改水项目小额邀请发包公告

景宁县雁溪乡雁溪村东山旱改水项目小额邀请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4]017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雁溪乡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景宁县雁溪乡雁溪村东山旱改水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政函【2023】79号,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已落实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雁溪乡 (2)建筑规模:本项目为景宁县雁溪乡雁溪村东山旱改水项目,项目复垦总面积 2.037 公顷(30.555 亩),可新增复垦为耕地(水田) 1.7342 公顷(26.013 亩)。 项目共需完成平田整地工程垦造为水田 30.555 亩,干砌石田坎、挡土 墙(修补、新建、重建、加高)3251.51m3;新建 30m3减压池 1 座,新建 50m3减压池 1 座,排水渠 4 条 890m,新建引水管(DN75PE 管)575m, 新建引水堰(宽 2m)1座,新建1.0米生产路649m,新建 0.6米生产路 2189m。(具体内容详见设计说明及图纸) (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4)投标下浮率范围:5%-9.9%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投标人近一月(2023年12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招标文件于 2024年1月23日起发送给各邀请单位。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雁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雁溪乡                          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姚亚 联系电话:0578-5063732                      电话:0578-5083626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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