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兴华招采(2024) 12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庆元县司法局庆元县公证处公证资金存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4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三、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全县住户存款总量指标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在对庆元县的全县住户的存款金额进行评分。全县住户本外币存款余额5亿元(含)以上的投标银行得6分,3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得3分;3亿元(不含)以下得1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在对庆元县的全县住户的存款金额进行评分。全县住户本外币存款余额5亿元(含)以上的投标银行得6分,3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得3分;3亿元(不含)以下得1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2 | 全县住户存款增幅指标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在庆元县的住户存款增幅进行评分。2023年年末住户存款增幅在20%(含)以上的得6分,10%(含)-20%(不含)之间的得4分,10%(不含)以下的得2分,未增加的不得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在庆元县的住户存款增幅进行评分。2023年年末住户存款增幅在20%(含)以上的得6分,10%(含)-20%(不含)之间的得4分,10%(不含)以下的得2分,未增加的不得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3 | 不良贷款率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在庆元县的不良贷款率进行评分。2023年年末不良贷款率为0%(含)-0.5%(不含)的竞标银行得6分,不良贷款率为0.5%(含)-1%(不含)的竞标银行得4分,不良贷款率为1%(含)-2%(不含)的竞标银行得2分,2%(含)以上的竞标银行不得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在庆元县的不良贷款率进行评分。2023年年末不良贷款率为0%(含)-0.5%(不含)的竞标银行得6分,不良贷款率为0.5%(含)-1%(不含)的竞标银行得4分,不良贷款率为1%(含)-2%(不含)的竞标银行得2分,2%(含)以上的竞标银行不得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4 | 不良贷款下降率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在庆元县的不良贷款下降率进行评分。各竞标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0.5%(含)以上的竞标银行得6分,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0.1 %(含)-0.5%(不含)的竞标银行得3分,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0%(不含)-0.1%(不含)的竞标银行得1分,正增长的竞标银行不得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在庆元县的不良贷款下降率进行评分。各竞标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0.5%(含)以上的竞标银行得6分,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0.1 %(含)-0.5%(不含)的竞标银行得3分,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0%(不含)-0.1%(不含)的竞标银行得1分,正增长的竞标银行不得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5 | 涉农贷款余额 | 根据2023年年末竞标银行对庆元县各竞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进行评分。涉农贷款余额在50亿元(含)以上的竞标银行得6分,10亿元(含)-50亿元(不含)的竞标银行得4分,10亿元以下(不含)的竞标银行得2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根据2023年年末竞标银行对庆元县各竞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进行评分。涉农贷款余额在50亿元(含)以上的竞标银行得6分,10亿元(含)-50亿元(不含)的竞标银行得4分,10亿元以下(不含)的竞标银行得2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6 | 各项存款余额指标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本外币存款余额进行评分。各项存款余额在20亿元(含)以上的竞标银行得6分,10亿元(含)-20亿元(不含)的竞标银行得4分,10亿元以下(不含)的竞标银行得2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根据2023年年末各竞标银行本外币存款余额进行评分。各项存款余额在20亿元(含)以上的竞标银行得6分,10亿元(含)-20亿元(不含)的竞标银行得4分,10亿元以下(不含)的竞标银行得2分(提供2023年年末《庆元县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以更正公告为准。该更正公告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告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司法局
联系人:陈丽君 联系电话:0578-6129607
地 址:庆元县横城北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莲、沈翠芸 联系电话:0578-2360555
地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04号
庆元县司法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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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当前信息
庆元县司法局庆元县公证处公证资金存放项目更正公告
与“ 庆元县司法局 ”合作过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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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0.26万元 -
浙江大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累计中标金额0.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