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采购部门名称: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服务类型: 土壤调查报告 服务时限: 中选人收到中选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2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法律、法规对招标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下浮范围(%):暂列服务金额(元):0元下浮比(%):暂列金额说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柒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673720.00),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包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费、公众参与评价调查费、召开技术论证会的一切费用(如有)、税费、检测费、评估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服务内容:一、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两个项目本次调查工作主要是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如下:资料收集及分析,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的历史情况;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的现状情况,对地块现状相关污染状况进行快速筛查;对调查地块相关负责部门单位及地块周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调查地块结果分析。 二、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三个项目本次调查工作主要是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如下:1.检测类别:现场采样检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检测项目:土壤检测;快筛;土壤转孔采样;地下水检测;建井、洗井等。选取中介方式:网上竞价+随机选择报名开始时间:2024-01-25 09:00:00截止报名时间:2024-01-29 09:00:00公开选取中介地址:公开选取中介时间:2024-01-29 09:00:00资质要求:项目实施负责人要求:无不可参选名单:无不可参选原因:无其他说明:采购部门联系电话:13599660691附件下载:(定稿)项目概况及合同格式-土壤调查.docx 漳州市中介超市已经向中介企业库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联系人手机和企业专属网页发送公告信息,登录企业专属网页点击“参与报名”确定报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名称: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项目概况:(一)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以下两个项目:1.项目名称:渡头小学,项目总投资18726.4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行政楼、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食堂、室外运动场地、地下停车场等;2.项目名称:谢溪头小学,项目总投资25471.6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综合楼、行政综合楼、风雨操场、食堂、室外运动场地、地下停车场及配套校园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变配电设施等。(二)本次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以下三个项目:1.项目名称:康山小学,项目总投资约18401.3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栋综合楼、1栋办公楼、1栋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地下停车场等,并配套校园道路、围墙、挡土墙、绿化、给排水及变配电设施等;2.项目名称:上坂小学,项目总投资21469.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学楼综合楼、综合楼、风雨操场、食堂、室外运动场地、地下停车场及配套校园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及变配电设施等;3.项目名称:林内小学,项目总投资约23449.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综合楼、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地下停车场及配套校园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变配电设施等。三、供方单位资格要求1、星级要求:三星及以上;2、项目实施负责人要求: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编制人员2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同时,拟投入编制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四、合同价计取方式: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柒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673720.00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包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费、公众参与评价调查费、召开技术论证会的一切费用(如有)、税费、检测费、评估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五、合同签订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系统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洪雯婷联系,联系电话:13599660691,商定合同事宜并缴交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需按附件中合同条款与委托人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按成交总报价填写《报价承诺函》报采购人审核。4、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根据项目名称分开出具报告,分别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开结算。六、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2、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全称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序号开户行账号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1610 6010 0100 2158 73注:履约保证金需从成交供应商总公司账户汇出。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电话:13599660691联系人:洪雯婷附件:1、报价承诺函;2、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合同报价承诺函(格式)致: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自2024年月日参加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价,并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即¥.00)作为本次竞价最终成交价。其中:渡头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谢溪头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康山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上坂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林内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包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费、公众参与评价调查费、召开技术论证会的一切费用(如有)、税费、检测费、评估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方(甲方):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签订地点:漳州市合同期限:直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建立健全重点建设用地变更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等规定,确保“十四五”期间每年重点建设用地有效保障,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手续,乙方同意。为明确各自职责、各负其职、相互配合,使该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工作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甲方在合同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一、甲方在项目委托的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报告所需的有关工程项目的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及相关材料。二、甲方应为乙方赴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等工作的人员提供便利并配合乙方工作,以便评价工作顺利进行。三、甲方要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第二条乙方在接受委托项目后履行的职责:一、乙方保证已对项目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十分清楚甲方拟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愿意负责甲方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事项,直至甲方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止。二、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原则、方法等开展评价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技术与质量负责。三、服务内容:1、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两个项目本次调查工作主要是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如下:资料收集及分析,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的历史情况;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的现状情况,对地块现状相关污染状况进行快速筛查;对调查地块相关负责部门单位及地块周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调查地块结果分析;2、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三个项目本次调查工作主要是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如下:1.检测类别:现场采样检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检测项目:土壤检测;快筛;土壤转孔采样;地下水检测;建井、洗井等。四、委托单位资料提供完整后: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比选人资料提供完整后3个月内完成,完成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状况调查,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上传。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比选人资料提供完整后4个月内完成以下内容:①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写,报告内容包含:土壤、地下水布点方案、样品采集分析、检测公司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的筛选标准、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结论与建议等相关内容。②土壤污染状况检测及分析(涉及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等)。③最终形成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提交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且提交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系统备案。第三条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费用及支付方法:一、项目总编制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渡头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谢溪头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康山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上坂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林内小学项目编制费用为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包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费、公众参与评价调查费、召开技术论证会的一切费用(如有)、税费、检测费、评估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1、具体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稿),提交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且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系统备案,符合要求后,一次性支付100%合同价款。备注:①甲方在支付乙方检测费用的时限应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后当天起算,如乙方在未提供上述资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检测费。②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根据项目名称分开出具报告,分开结算。二、乙方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第四条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状况调查,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上传时,待项目通过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评审后一次性支付100%合同价款。第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项目联系人:邹耿菲联系电话:18876325589;乙方指定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承担履行合同过程中具体事宜、协调各种关系等。第六条在甲方工程项目没有调整变化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根据评审会专家和主管部门意见(如有),对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报告进行无偿的修改和补充,直至通过各部门的审批(如有)。因甲方中途终止项目或国家政策、条例调整,项目只需编制报告表的,甲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付清尾款。7.本项目各报告由有权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8.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5000元/每天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九条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十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双方约定合同其他事项1、以下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优先顺序:①本合同条款;②比选文件及附件;③比选申请书及附件;④中选通知书。2、乙方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_3_个工作日内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待乙方按要求工作时限内完成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且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票据等材料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3、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付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拟投入本项目编制机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承诺书甲方(公章):漳州城投市政集团乙方(公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0596-2871026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漳州商业城支行账号:161060100100215873账号: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特委托贵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土壤调查报告。委托项目: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单位: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叶振文电话:0596-2871026邮编:363000传真:/联 系 人:邹耿菲 联系电话:18876325589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章):2024年月日附件1:拟投入本项目编制机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岗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经历及承担过的项目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附件2: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承诺书(项目名称:渡头小学、谢溪头小学、康山小学、上坂小学、林内小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编号:)为防止出现廉洁风险,明确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加强项目合同、协议规范管理,合同签约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自愿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勤政的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所签订的项目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自觉遵守约定条款。(三)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财物或其他利益输送。(四)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从项目中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子女、关联企业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下同)谋取利益;保证利害关系人不索要或不接受合同其他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五)不以职务消费的名义从项目中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不为此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方便。(六)不接受合同其他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也不为合同其他方提供上述方便;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索取财物或其他利益,不以任何理由向合同其他方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七)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合同其他方和关联方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以任何理由为合同其他方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八)不接受合同其他方提供、也不向合同其他方提供通讯工具等高档办公用品。(九)不作出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国家、出资人和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十)发现合同其他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承诺人如违背上述承诺,除应接受党纪、国法约束外,自愿接受城投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约束。本《廉洁承诺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承诺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廉洁承诺书》一式陆份,合同履行单位各留存叁份,监督单位留存/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承诺单位(盖章):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手印):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经办人(签字并按手印):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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