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法规,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现将我委常用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域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办公室关于办公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1层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表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纪记录;2.必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服务许可。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平潭有定点服务机构,能当天快速响应。 五、报价人须知 1.参加报价的公司应遵循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2.在参加报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所有材料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3.报价文件封装:报价材料一律采用A4纸(加盖公章), 文件袋封口处一并加盖公章,整套密封提交。 4.请报价人给出相应最低报价,具体内容、要求及报价格式详见附件,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请于2024年1月30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1层,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6.合同暂定为期2年。 7.本次采购相关事宜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施先生,15980559861。 附表:常用办公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采购品目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办公室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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