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经2024年1月9日徐洋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采伐总面积约31亩(以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四至以代表劈界为准),出材量178.9立方米,标底价为(人民币)45734元,评标方式为最高价中标,委托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 基本情况如下:招标编号:2024夏招第003号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地点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林班大班小班有林面积(亩)树种年龄小班出材量(立方)评估值灯垅延林采申字【2023】第2179号0240305031杉木松木阔叶树79.6981.32786017640234合计31178.945734注:经南平市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设计,山场的杉木出材量178.9立方。2024年1月19日徐洋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该青山林木转让标底价为人民币肆万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整(¥45734元),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备注:杉木每立方米按350元、松木、阔叶树每立方按180元结算。 经南平市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设计,林业站审核该青山林木四至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确定标底价肆万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整(45734元),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 3000元),中标后数量一次性包干,与林业部门出具的详细设计数量与实际有出入变化的,中标价不予调整,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合同造价为中标价。 投标最低报价人民币:肆万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整(¥45734元),低于最低报价为废标。 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递标函。 一、现将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高者得,投标人应交验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 3000元)(现金);未交验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中标确认:高于标底款且出价最高的为中标者,若出现相同最高标再进行投标,直至产生最后中标者。 中标后五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全额交清中标款。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押金叁仟元整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 二、其他事项: 1、招标拍卖青山土名徐洋村“灯垅”山场。 2、投票押金:现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3、以上山场投票基础价45734元,评标方式为最高价者中标。 4、中标五日将中标款一次性交清并签订承包合同。中标者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交清中标款的视为悔标、中标押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 5、其他事项;以上山场办理设计、采伐等手续,手续费用及税金、偿还林业局造林投资债务以及南纸营林投资债务由中标者支付,徐洋村不出具发票。 6、采伐时所经道路须占用农地、毁坏农作物或占用林地、毁坏林木等由中标者负责补偿。发包方协助协调 7、采伐山场如遇坟墓,须留坟头树,每穴坟墓留5株,留大砍小,禁伐上轮树木及坟头树。 8、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2024年1月23日8:00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8:00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5:30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pzf.gov.cn/上发布 9、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31日下午15:30夏道镇七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015690788 看山场联系人:吴志强    联系电话:13859383056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024年1月23日镇招标办招标公告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 申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民委员会委托招标项目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标底评估经2024年1月9日徐洋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采伐总面积约31亩(以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四至以代表劈界为准),出材量178.9立方米,标底价为(人民币)45734元,评标方式为最高价中标,委托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镇招标办审核意见2024年1月22日招标编号招标编号:2024夏招第003号招标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包村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年 月 日审小批组领意导见组 长:年 月 日备注看山场联系人: 吴志强联系电话:13859383056,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2024年1月23日8:00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8:00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5:30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夏道镇招投标项目审批表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招标编号:2024夏招第003号招标文件发包单位: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民委员会招标单位: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2024年1月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经2024年1月9日徐洋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采伐总面积约31亩(以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四至以代表劈界为准),出材量178.9立方米,标底价为(人民币)45734元,评标方式为最高价中标,委托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基本情况如下:招标编号:2024夏招第003号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地点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林班大班小班有林面积(亩)树种年龄小班出材量(立方)评估值灯垅延林采申字【2023】第2179号0240305031杉木松木阔叶树79.6981.32786017640234合计31178.945734注:经南平市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设计,山场的杉木出材量178.9立方。2024年1月19 日徐洋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该青山林木转让标底价为人民币肆万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整(¥45734元),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备注:杉木每立方米按350元、松木、阔叶树每立方按180元结算。经南平市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设计,林业站审核该青山林木四至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确定标底价肆万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整(45734元),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元),中标后数量一次性包干,与林业部门出具的详细设计数量与实际有出入变化的,中标价不予调整,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合同造价为中标价。投标最低报价人民币:肆万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整(¥45734元),低于最低报价为废标。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递标函。一、现将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1、招标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高者得,投标人应交验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元)(现金);未交验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2、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3、中标确认:高于标底款且出价最高的为中标者,若出现相同最高标再进行投标,直至产生最后中标者。中标后五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全额交清中标款。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押金叁仟元整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二、其他事项:1、招标拍卖青山土名徐洋村“灯垅”山场。2、投票押金:现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以上山场投票基础价45734元,评标方式为最高价者中标。4、中标五日将中标款一次性交清并签订承包合同。中标者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交清中标款的视为悔标、中标押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5、其他事项;以上山场办理设计、采伐等手续,手续费用及税金、偿还林业局造林投资债务以及南纸营林投资债务由中标者支付,徐洋村不出具发票。6、采伐时所经道路须占用农地、毁坏农作物或占用林地、毁坏林木等由中标者负责补偿。发包方协助协调7、采伐山场如遇坟墓,须留坟头树,每穴坟墓留5株,留大砍小,禁伐上轮树木及坟头树。8、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2024年1月23日8:00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8:00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5:30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pzf.gov.cn/上发布9、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31日下午15:30夏道镇七楼会议室。镇招标办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13015690788看山场联系人:吴志强联系电话:13859383056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2024年1月23日镇招标办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协议书甲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洋坑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将: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采伐总面积约31亩(以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四至以代表劈界为准),经公开招标转让给乙方。特订立以下承包协议:1.承包山场范围: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地点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林班大班小班有林面积(亩)树种年龄小班出材量(立方)评估值灯垅延林采申字【2023】第2179号0240305031杉木松木阔叶树79.6981.32786017640234合计31178.945734注:经南平市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设计,山场的杉木出材量178.9立方。2024年1月19 日徐洋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该青山林木转让标底价为人民币肆万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整(¥45734元),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备注:杉木每立方米按350元、松木、阔叶树每立方按180元结算。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为元本山场合同金额为元二、承包期限:1.若无不可抗拒因素,以上山场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年月日前砍伐完成,如林业部门规定,杂木不能砍伐的归发包方所有,逾期采伐,由业主自行砍伐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三、承包款:签订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四、合同签订之后采伐前林木的管护,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发生森林灾害等事件由乙方自行负责。五、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设计、采伐等手续,费用自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甲方不提供采伐指标,提供该山场相关的资料。六、采伐时所经道路须占用农地、毁坏农作物或占用林地、毁坏林木等由乙方负责经济补偿。甲方协助调解。七、采伐山场如遇坟墓,须留坟头树,每穴坟墓留5株,留大砍小,禁伐上轮树木及坟头树。八、乙方在采伐、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招标办存档一份。甲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民委员会(盖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2023年月日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投标最终报价单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夏道镇徐洋村“灯垅”山场青山林木经营权转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的投标总报价,并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按合同约定实施工期完成承包工程。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将派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联系电话:。(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签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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