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施建设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现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环评报告公开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3年1月27日。?联系电话:0592-6158068?邮编:361021 ????????附件: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建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七四年一月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建设单位名称: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李文海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港头路333号泉厦公司机关邮政编码:361021联系人:陈**电子邮箱:63***@qq.com联系电话:137***目录表1项目基本情况表2放射源.6表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6表4射线装置.7表5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8表6评价依据.9表7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11表8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18表9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22表10辐射安全与防护..29表11环境影响分析….41表12辐射安全管理…49表13结论与建议.55附件附件1委托书(已删除)附件2检测报告(已删除)附件3检定证书(已删除)附件4管理制度(已删除)附件5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及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已删除)附件6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相关文件(已删除)表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李文海联系人陈硕联系电话137***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W区28单元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绿色通道立项审批部门立项审批部门111批准文号/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160项目环保投资8(万元)160项目环保投资8(万元)160项目环保投资8(万元)投资比例5%项目性质项目性质■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其他■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其他■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其他占地面积(m2)30口使用口I类(医疗使用)口I类口II类口IV类口V类口I类(医疗使用)口I类口II类口IV类口V类口I类(医疗使用)口I类口II类口IV类口V类口I类(医疗使用)口I类口II类口IV类口V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口生产口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口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口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口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口销售////应用类型放射源口销售口类口I类口I类口IV类口V类口类口I类口I类口IV类口V类口类口I类口I类口IV类口V类口类口I类口I类口IV类口V类口使用口乙口丙口乙口丙口乙口丙口乙口丙射线装置口生产口II类口III类口II类口III类口II类口III类口II类口III类射线装置口销售口I类口III类口I类口III类口I类口III类口I类口III类射线装置■使用■I类口II类■I类口II类■I类口II类■I类口II类其他1.建设单位情况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26日由“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泉厦分公司(厦门办事处)进行体制改革而来,为其全资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W区28单元,主要负责泉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其经营范围包括公路管理与养护;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公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等。2.目的和任务由来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于2017年5月在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建设了一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于2017年6月建设完成,并于2017年6月16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闽环辐证[***],已注销),后因原有射线装置不满足使用要求,厂家1.建设单位情况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26日由“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泉厦分公司(厦门办事处)进行体制改革而来,为其全资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W区28单元,主要负责泉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其经营范围包括公路管理与养护;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公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等。2.目的和任务由来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于2017年5月在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建设了一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于2017年6月建设完成,并于2017年6月16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闽环辐证[***],已注销),后因原有射线装置不满足使用要求,厂家1.建设单位情况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26日由“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泉厦分公司(厦门办事处)进行体制改革而来,为其全资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W区28单元,主要负责泉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其经营范围包括公路管理与养护;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公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等。2.目的和任务由来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于2017年5月在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建设了一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于2017年6月建设完成,并于2017年6月16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闽环辐证[***],已注销),后因原有射线装置不满足使用要求,厂家1.建设单位情况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26日由“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泉厦分公司(厦门办事处)进行体制改革而来,为其全资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W区28单元,主要负责泉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其经营范围包括公路管理与养护;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公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等。2.目的和任务由来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于2017年5月在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建设了一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于2017年6月建设完成,并于2017年6月16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闽环辐证[***],已注销),后因原有射线装置不满足使用要求,厂家1.建设单位情况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26日由“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泉厦分公司(厦门办事处)进行体制改革而来,为其全资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W区28单元,主要负责泉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其经营范围包括公路管理与养护;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公路工程建筑;其销),后因原有射线装置不满足使用要求,厂家(***)拟对射线装置进行升级更新,目前射线装置处于无法使用状态。按照《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6日发布),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属于I类射线装置,按照使用I类射线装置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使用I类射线装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厂家(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销售及售后服务商)于2022年10月特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8月及12月对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工作场所防护情况和辐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充分收集了有关资料,在完成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污染源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项目建设规模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原有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处绿通车道安全岛内(22号车道)的1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并增加防护挡墙等安全防护措施,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升级更新后型号为***生产的***型,该系统使用2台***型X射线发生器作为辐射源,其最大管电压均为160kV,最大管电流均为1.25mA;该系统操作位位于22号收费亭,射线方向为向西南侧,本项目辐射工作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类射线装置。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详细情况见表1-1。表1-1本项目射线装置使用情况(***)拟对射线装置进行升级更新,目前射线装置处于无法使用状态。按照《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6日发布),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属于I类射线装置,按照使用I类射线装置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使用I类射线装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厂家(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销售及售后服务商)于2022年10月特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8月及12月对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工作场所防护情况和辐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充分收集了有关资料,在完成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污染源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项目建设规模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原有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处绿通车道安全岛内(22号车道)的1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并增加防护挡墙等安全防护措施,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升级更新后型号为***生产的***型,该系统使用2台***型X射线发生器作为辐射源,其最大管电压均为160kV,最大管电流均为1.25mA;该系统操作位位于22号收费亭,射线方向为向西南侧,本项目辐射工作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I类射线装置。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详细情况见表1-1。表1-1本项目射线装置使用情况(***)拟对射线装置进行升级更新,目前射线装置处于无法使用状态。按照《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6日发布),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属于I类射线装置,按照使用I类射线装置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使用I类射线装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厂家(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销售及售后服务商)于2022年10月特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8月及12月对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工作场所防护情况和辐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充分收集了有关资料,在完成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污染源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项目建设规模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原有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处绿通车道安全岛内(22号车道)的1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并增加防护挡墙等安全防护措施,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升级更新后型号为***生产的***型,该系统使用2台***型X射线发生器作为辐射源,其最大管电压均为160射线装置使用情况(***)拟对射线装置进行升级更新,目前射线装置处于无法使用状态。按照《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6日发布),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属于I类射线装置,按照使用I类射线装置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使用I类射线装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厂家(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销售及售后服务商)于2022年10月特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8月及12月对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工作场所防护情况和辐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充分收集了有关资料,在完成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污染源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项目建设规模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原有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处绿通车道安全岛内(22号车道)的1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并增加防护挡墙等安全防护措施,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升级更新后型号为***生产的***型,该系统使用2台***型X射线发生器作为辐射源,其最大管电压均为1602号令)等法律法规,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色通道检测系统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使用I类射线装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厂家(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销售及售后服务商)于2022年10月特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8月及12月对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工作场所防护情况和辐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充分收集了有关资料,在完成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污染源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泉厦高速公路翔安收费站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项目建设规模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原有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处绿通车道安全岛内(22号车道)的1套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并增加防护挡墙等安全防护措施,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升级更新后型号为***生产的***型,该系统使用2台***型X射线发生器作为辐射源,其最大管电压均为160射线装置使用情况序号射线装置型号数量(套)最大管电最大管电流(mA)压(KV)类别使用场所测试对象备注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11.25160Ⅱ类翔安收费站出口绿色通道生鲜等货运车辆拟升级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4.项目选址及周边保护目标2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处绿通车道安全岛内(22号车道),射线装置安装位置的东侧为其他车道收费亭及站台、高速公路等;东南侧为20号等车道及相应收费站;南侧为24号车道及对应收费亭及站台;西侧紧邻24号车道及高速公路护坡和围栏及围栏外道路,西南侧高速公路围栏外距射线装置约28m处为居民区;北侧为高速公路。现状图详见图1-1。本项目的周边保护目标主要是操作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西南侧居民区及周边公众(过往车辆驾驶员及乘客、收费站其他工作人员等)等,项目用地为高速公路内部,在辐射防护措施达到要求且有效条件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故选址可行。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处绿通车道安全岛内(22号车道),射线装置安装位置的东侧为其他车道收费亭及站台、高速公路等;东南侧为20号等车道及相应收费站;南侧为24号车道及对应收费亭及站台;西侧紧邻24号车道及高速公路护坡和围栏及围栏外道路,西南侧高速公路围栏外距射线装置约28m处为居民区;北侧为高速公路。现状图详见图1-1。本项目的周边保护目标主要是操作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西南侧居民区及周边公众(过往车辆驾驶员及乘客、收费站其他工作人员等)等,项目用地为高速公路内部,在辐射防护措施达到要求且有效条件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故选址可行。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收费站出口处绿通车道安全岛内(22号车道),射线装置安装位置的东侧为其他车道收费亭及站台、高速公路等;东南侧为20号等车道及相应收费站;南侧为24号车道及对应收费亭及站台;西侧紧邻24号车道及高速公路护坡和围栏及围栏外道路,西南侧高速公路围栏外距射线装置约28m处为居民区;北侧为高速公路。现状图详见图1-1。本项目的周边保护目标主要是操作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西南侧居民区及周边公众(过往车辆驾驶员及乘客、收费站其他工作人员等)等,项目用地为高速公路内部,在辐射防护措施达到要求且有效条件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故选址可行。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及其东侧收费站站台西南侧围栏及护栏外道路西侧高速公路出口区域北侧道路、其他收费站站台及办公区北侧道路、其他收费站站台及办公区围栏外道路及居民居民区(西、西南、南侧)西南侧围栏外道路西南侧围栏外道路图1-1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使用场所及照片现状实景图1-1X射线绿通车辆快检系统使用场所及照片现状实景3园5.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1)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许可情况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已退役拆除,原取得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为闽环辐证[***]),已注销。(2)辐射防护管理制度为保证辐射工作安全开展,福建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公司的辐射防护管理工作。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145号通知《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规定,该公司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且发生辐射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该公司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相关规定,并结合该公司的情况,已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其中包括《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监测计划》、《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等,详见附件4。(3)辐射工作人员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和体检情况该单位现有辐射工作人员共计4名,均未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书(该公司已制定考核计划);现有辐射工作人员均按照规范佩戴个人剂量计,由专人负责收集个人剂量计,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监测频度为90天/次;每季度的个人剂量检测结果和每年度的个人体检报告均存档备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2022年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及最近一次体检报告,2022年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均正常,体检结果均无异常。(4)辐射环境监测及年度评估情况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了辐射场所监测,并编制了2022年的年度评估报告,在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截止2023年12月,未发生辐射事故。5表2放射源序号核素名称总活度(Bq)/活度(Bq)×枚数类别活动种类用途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备注/11/!11!/1//1!1!////1!/1/////1/1////1//1/1//////1/一/////1///1/1///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表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序号核素名称理化性质活动种类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年最大用量(Bq)用途操作方式使用场所贮存方式与地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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